梁京:不是农民自治而应该是地方自治 ──再评大陆撤消乡政权的主张
大陆新的领导班子在重重压力之下,正在寻找改革的出路。目前,对于扩大私有产权和加强法制,大陆的主流精英意见比较一致,但是在扩大民主这个问题上,显然存在许多顾虑和混乱的思维。象农民自治这样自欺欺人的主张居然得到重视,就反映了这种状况。为什幺可以让农民扩大民主而市民却不能?说穿了,无非是怕市民民主一发而不可收拾,导致前苏联大厦崩塌的局面。大陆精英的这种顾虑虽然有自私的成分,但也并非没有道理。民主需要渐进,这是历史的经验也是历史的教训。问题是,民主渐进应该选择怎样的路径?选择农民自治之所以荒唐,是因为这个主张意在把地方精英排斥在民主政治的游戏之外。主张农民自治的人以为,农民自治比地方自治在政治上要更安全,因农民自治是群氓无首,翻不了天。
但是,没有精英阶层参与的民主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其结果不是在民主的名义下屡屡强奸民意就是走向暴民政治。什幺是精英,精英未必一定是德高望重之辈。精英可以是自私自利或者是道德并不十分高尚的人,社会精英最主要的特征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必须承认,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能力的,具备这种能力的基本要素是较高的教育水平和对公共事务的深入知识。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精英对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进行公平竞争。
在旧中国,虽然没有民主政治的传统,但是通过科举制度,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精英之间对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竞争,这是中国文明在历史上强大的重要原因。但是,科举制度虽然提高了官僚体系的能力,仍不足以承受管理巨大帝国的重负。中国大一统帝国能够维持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因素是精英参与乡村自治。这种制度安排极大地减轻了维持中央集权的成本。许多人忽略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特征,就是多数精英并不居住在城市,而是与本家族的成员一起聚居在乡下。居住在乡下的精英虽然并非政府的官员,但是在儒家理念和法统的支持下,参与了以族权为基础的乡村自治。由于科举功名的有效激励,他们对整合乡村自治和中央集权起了关键的作用。可见,即使是传统中国的乡村自治,也必须有精英阶层的积极参与。
中国社会近代以来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精英从农村向城市集聚。这个趋势已经持续了一个多世纪,在中共革命成功之后,更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程度。随着土地私有被禁止,精英已经在乡村完全没有立足之地。中共的大锅饭体制,更是把所有的精英阶层都纳入了政府供养的体系,使得任何有精英参与的自治完全不可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的社会精英阶层发生了分化,越来越多的精英从政府体制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经济的独立和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是精英在城市而不在乡下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大陆农村面临的各种棘手的问题集中地体现在农村地区的财政危机。大一统的财政体制无法靠单纯的转移支付来解决这个危机,换句话说,就是中央已经没有财力来支持地方政府,而必须提高地方自救的能力。在这个前提下,提高地方的自治水平是不可避免的选择。这一点并不难看到,问题是农民自治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出路?在上一篇评论中,我已经指出农民自治不仅不是出路,而是一条导致天下大乱的邪路。真正的出路在于实行地方自治。在中国大陆,地方自治的最小单元是县,而不是乡,这是因为目前大陆精英阶层都生活在县以上的城市中。
地方自治是大陆民主化进程绕不过去的一个关口,也是重振农村经济所必须实行的改革。当然,地方自治应该从何入手,则是一个必须谨慎对待的问题。中国大陆社会精英对中央政权的依附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有所减轻,但依然十分软弱。任何发展地方自治的设计都必须面对这个现实。地方自治的成败将取决于能否找到一个可行的路径,让地方的精英比较快地担当起治理家乡的责任。
(RFA)(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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