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三禅:行政三分是政改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点不在经济,而在政治。中共十六大提出要推出政府机构改革,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种行政权力分离,内地的学者将其概括为“行政三分”。这次温家宝内阁主要作这件事。对此,有台湾媒体说,这不是政治改革。这种批评的失误在于立场、成见和简单化。在西方民主社会,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的。目前北京要进行的“行政三分”,显然与之有相当大的不同。
事实上,中共在推行这项改革时遣词用句亦谨小慎微。他们并没有说“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离、互相制衡,相反说这三权“相协调”。其实,如果强调三权协调,何须三权分离呢?无论如何,能够思考和改革行政权力,是一种进步。谁也不怀疑“行政三分”比起一权独揽,具有更加鲜明的民主政治色彩。
其实,也可以将“行政三分”看作是推行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的开始,在“行政三分”取得成功之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问题,将较容易冲破邓小平设下的禁区,能够实际操作起来。而“行政三分”有利加强监督,这也是形势逼迫使然。内地各级官员贪污腐败愈演愈烈,不强化监督制衡,权力必然更加腐化。江泽民做不到的事情,小胡做到了,他就青史留名了。但是,他又说了,第一要务是发展,行政三分,不能干扰了经济建设。所以,较为低调去改革。
(太阳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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