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导斌:联合国的“民主”不是民主

在“民主”一词被曲解和滥竽充数的中国,联合国的“民主”一向为某些人所津津乐道,左派最近声援萨达姆的公开信中,甚至也把联合国的“民主”当作一项法宝使用。其实,这些人陷入了民主误区而不自知。

作为主权国家的联盟,作为协商国家间事务的最高机构,联合国采取投票表决的决议程式,原则上每个国家以国家为单元在联合国内拥有“平等”的一票。它好象确乎是民主的。然而,问题正出在这里。联合国所具有的仅仅只是民主的形式,却没有民主的实质,易而言之,联合国的“民主”并非真民主。

为什么这样说呢?要解答这个问题,先还是让我们回到起点,即:什么是民主?

民主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的本质是主权在民,是立法、行政、司法诸项权能由人民掌握。在某些学者看来,这样定义民主也许有欠缜密,但这个答案正确应该是没异议的。如果这个定义成立,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联合国里是“人民当家作主”吗?

答案是:否!原因有四:

第一,联合国是平等盟邦的议事机关,而不是平等公民的议事场所。每一票的背后,是国家的政权意志,而不是公民意志。在联合国内掌权的,是每个国家的当权派。每个国家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其身份是职业官僚。从这个角度分析,联合国类似于古代希腊的城邦联盟,或者有些像贵族院,绝对不是众议院。这些代表所辩论和投票的出发点、立足点,仅仅只是本国当权者眼中的国家利益,很可能是错位的国家利益。这些国家利益极可能与其本国人民的利益对立。政权间的利益博弈场与地球人之间的博弈场显然是有区别的。在联合国内,专制国家间结成“反动联盟”,提出伤害本国公民权利的决议或使保护人权的决议不能通过而“屡建奇功”,就是最好的说明。

第二,各国政权不一定能代表本国人民。最典型的就是专制君主国。在联合国内,这些国家与民主国家具有相等的投票权,但他们手中的票权绝对不是人民授权。除了君主国,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萨达姆的代表,金正日的代表等等,他们所代表的只是本国专事压制民主的独裁政权。把他们代表专制利益的行爲定义为民主,岂非指鹿为马?

第三,联合国内并不平等。民主的最大特征就是平等。5个常任理事国能左右决议方向和决议成败,合法地享有其他各国不具有的特权。特权与民主制根本不相容。

第四,联合国不是全球中央政府,虽然拥有如组建联合国法庭等政府职能,却不具备一级政府的基本要素。朝鲜声言退出联合国的行为就是证明,如果是国家之上的政府,怎能随便退出?由于不是政府,它的决议缺乏政府效力,关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决议才有可能搁置至今。

民主一般用来指称政府权力来源于民,也指称保证公意得以伸张的组织机制。联合国内是各国政权当家作主。联合国既非“民”,也无“主”,不过是借用一套民主国家的议事程式,仅仅如此而已。(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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