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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23条图穷匕见

 2003-02-23 16: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董建华政府“广泛咨询市民对二十三条意见”期间,坚拒发表条文供市民参阅,原因终于揭晓了。

到了立法阶段才公布的条文,原来包括秘密审讯、没有检控期限的煽动叛乱罪等等。《聊斋志异》里化为美女的画皮,也是最后才向书生露出“齿巉巉如锯”的本相。

我说过“董建华政府一切从私”,现在他们连审讯都可以私下举行,这不能说是幸而言中。

秘密审讯会有甚么结果,读读《资治通鉴》就知道。武则天长寿元年,酷吏来俊臣罗织罪名,告大臣狄仁杰叛乱,闭门审讯。狄仁杰明知分辩只会招来拷打,惟有认罪:“甘从诛戮,反是实!”判官王德寿想升级,劝他株连同僚杨执柔,狄仁杰叹息说:“皇天后土,遣狄仁杰为如此事!”一头撞向石柱,血流满面,杨执柔才得免祸。这是典型的秘密审讯故事。审讯公开,王德寿哪里敢说“欲求少阶级,烦尚书引杨执柔”这样的话。

狄仁杰生于武则天时代,还算幸运。他悄悄把遭遇写下来,藏在棉衣里托人交给儿子,案情于是稍稍流传。武则天知道了,召见狄仁杰,雪了冤狱。将来,香港人遭秘密审讯,大概也只能效法狄仁杰;不过,今天执政的董建华一定会把诉冤者拘捕。理由是泄漏机密煽动叛乱。

满清康熙年间,朝廷颁令禁止风闻言事,言事者日减。大臣姚缔虞上书请求废除这条堵塞言论的条例,康熙皇帝很不高兴,说:“朕亲政以来,诸臣何尝以言获罪?”姚缔虞答道:“上即不谴言官,但有此处分条例,诸臣方局蹐畏罪,谁复肯发奸指佞者?”康熙认为有理,脸色转和,取消了风闻言事的禁令(《郎潜纪闻二笔》卷五)。

现在,董建华政府誓不修改以言入罪的二十三条,着眼点和康熙明显不同。无人揭发奸诡,绝对不是他们忧虑的事。

他们忧虑的,是法律不可以由刘淑仪、梁爱诗之流任意执行,政治不可以由曾钰成、程介南之流上下其手,经济不可以由董家代表的富商操纵。舆论界局蹐畏罪的香港,才是董建华理想中的新香港。

而董建华则是江泽民亲手挑选的理想地方官,也是朱镕基说的“好人”。

(苹果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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