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逾五万名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电 中国大陆民政部官员指出,中国大陆与十五个国家建立跨国收养关系,从一九九二年至今,被国外家庭抚养、安置的大陆弃婴和孤残儿童累计达五万多人。

大陆“二十一世纪经济导报”报导,大陆儿童福利院共收养五万名儿童,由于经费紧绌、人满为患,目前还有十万多名儿童在外流浪。

据北京中国收养中心统计,送往外国的大陆儿童超过九成是女婴,百分之九十以上去美国。

报导引述大陆东南沿海城市儿童福利院长表示,他所在城市人口两百二十万人,一年收到弃婴超过一百名,绝大多数是女婴,被弃男婴几乎都是残疾或有重病。

中共民政部有关人士说,外国人领养大陆儿童,中国收养中心收取三百六十五美元审核费和两百美元翻译费,加上办理其他手续约八百美元,并向儿童福利院交三千美元赞助费,外国人收养一名大陆小孩约收五千美元,办齐各项手续所需时间一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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