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被自创"自然之友"组织开除
自由亚洲电台消息,北京独立作家王力雄因政治原因,被自己创办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开除。由中国文化部托管的"自然之友"在办理年度登记时受到警告说,"自然之友"的秘书长王力雄是危险人物。"自然之友"为了存在下去,只得劝说该组织的创办人之一王力雄退出该组织。
“自然之友”成立于一九九四年三月,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虽然该组织是得到中国文化部的担保并归文化部托管才被批准成立的。中国政协委员梁从诫是该组织的发起人和负责人,王力雄也是该组织的发起人并担任负责实际工作的秘书长。该组织多年来致力于污染严重的中国环境保护,积极开展保护环境意识的各种教育活动,例如近年开展的到农村教育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的“野马还乡计划”。王力雄也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的环境保护,并争取得到国际的重视和帮助。
知情者的话说,王力雄之所以被认为是危险人物,主要是因为他最近质疑四川两名藏人被判处死刑一案。
根据中国政府有关民间社团的规定,所有民间社团要每年重新登记才能得到认可。今年“自然之友”重新办理登记时,中国政府民政部社团司、“自然之友”的托管机构中国文化部,皆警告“自然之友”其秘书长王力雄是危险人物。知情人表示这一警告对“自然之友”不是小事,意味着“自然之友”如不去除王力雄,就将面临不能重新登记而遭取缔的命运。
“自然之友”为了能够继续致力于中国的环境保护,劝该组织的创办同时也是负责日常工作的秘书长王力雄退出组织。王力雄不愿屈服于这种压力拒绝退出而宁愿被开除,于是遭到开除并从“自然之友”网页消除了他的名字。
四川法院不久前以爆炸和分裂国家罪,判处活佛阿昂扎西和藏人洛让邓珠死缓和死刑,并在二审之后立即执行了洛让邓珠的死刑。从此案立案审理之后,对藏人及阿昂扎西有直接了解的王力雄,便一再呼吁从国家名誉和汉藏关系考虑,此案一定要慎重、公开和严格依法办理。王力雄对一审二审都提出了具体疑问,如此案审理过程中存在中途改换律师、对外宣布情况与事实不符、地方司法系统威胁和控制当事人亲属三项重大疑点。
王力雄对此案情况的介绍和质疑,在国际国内得到高度重视,知情人说因而招致了有关部门的紧张和压制欲望,首先将王力雄从“自然之友”除名就是缩小和压制他的活动及影响。
王力雄一九九九年到新疆旅游考察,希望写出反映新疆真实情况的报告,但遭到中国国安部门秘密逮捕关押,甚至逼迫王力雄为国家安全部充当线人。由于王力雄自杀抗争和人权团体国际社会极力营救,王力雄才在关押数月后获得释放。王力雄同时也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在中国身体力行地推展环境保护活动。王力雄不是一个进行政治抗争的异议人士,也从来没有采用政治方法表达观点和要求,他只是一个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的自由知识分子,所做的事情只是写书着文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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