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妇女诉讼委员会律师赖芳玉表示,这份证书拥有“民法”作为依据的正式契约,将被“法院”所认可。新婚男女若是采用这份结婚证书,则“户政”机关也会拥有一张备份,未来若其中一方违背证书内容,受害一方不必举证,违约者就可能被查封财产或者必须负担离婚的责任。例如丈夫若没有按照契约内容负担带小孩的责任,将来妻子可以此作为诉请离婚的依据。
这份新版结婚证书由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受暴妇女诉讼扶助委员会共同拟定。台湾妇女团体表示,很多新人在婚后才发现问题不断,因此在新版的结婚证书里,把采买日用品、煮饭洗衣、倒垃圾、喂奶、换尿片、接送小孩上学等看来杂七杂八的家务事,还有零用钱的使用方式等都罗列在内,另外,像是不能不当体罚子女、遗弃子女、绝对不能有家庭暴力等也列在条文里。
在台湾,结婚证书在民间就可以“买到”,只需要男女双方和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在有公开仪式的场合签名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律师赖芳玉强调,新版结婚证书百分之百合法。
针对这份证书,各界有不同意见,一些法律系学生觉得太过形式化、婚姻应以互信为基础,订立契约显得太现实无情,但也有人认为这可让双方互相了解彼此的婚姻价值观,对双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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