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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忧思录:小心穿衣吃饭中毒

作者:作者:云山  2003-02-12 05: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穿衣是人类进化,告别野蛮的象征。人类穿衣最少也有数千年历史了。吃饭更是人有生俱来的事,人类都要靠食物维持生命。穿衣吃饭,是每个人每日不可缺少的行为。过去,谁也没有想到穿衣吃饭也会中毒。可是,工业化的发展,一些人为了一己的私利,现在穿衣吃饭中毒的事件已层出不穷,使人心惊胆战,无所适从。

让我们回顾一下已经发生的一些穿衣吃饭中毒的实例:一位少女新近买了件漂亮的内衣,颜色鲜艳,质地柔软,款式新颖。可是穿了不多久,就发觉身上长了很多小疙瘩,腥红点点,奇痒难耐。到医院皮肤科检查,医生告诉她是甲醛中毒,引起皮肤炎症。罪魁祸首就是新买的内衣甲醛含量过高。一位男青年买了一条时髦的牛仔裤,色泽深浅不一,特别引人注目。这位男青年没穿上几天,就感到下体不适,屁股也长了小疮。急忙到医院找医生,诊断又是甲醛中毒,引起皮肤过敏。当然,这种病不难治愈,但已惹得一身不舒服了。

甲醛是一种化学制品,并非天然物。甲醛是一种易溶于水的化合物俗名叫福尔马林,在染料、纺织、食品、装饰材料、木地板等商品中有广泛应用。福尔马林有防腐作用,医院和实验室常用来浸泡动物和人体器官,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可以保持长期不腐败。在纺织品中,甲醛用于漂白、染色的助剂和提高防缩水防皱折的树脂整理剂。因此,颜色鲜艳和免烫的衣服往往甲醛含量高。国家对衣服的甲醛含量有严格的标准:两岁以下的婴儿服装和用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直接接触皮肤的例如内衣、被套等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十五;不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不得超过万分之三。

可是,近年不少厂家只求发财不管顾客健康,国家有关检验部门也往往只眼开只眼闭,缺乏监管,因而衣服甲醛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往往超标数十倍,甚至数百倍。不少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得了皮肤病还误以为是蚊虫叮咬引起,广东人往往赖是食品湿热、热毒,极少人想到是衣服甲醛超标惹的祸。其实,这类莫明其妙出现的皮肤炎症和皮肤过敏,很多都是衣服甲醛超标引起的。穿衣中毒,并非"故作惊人语",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长期穿着甲醛严重超标的人,尤其是婴儿和儿童,有些甚至诱发白血病和癌症。故此,穿衣不可不慎。消除衣服甲醛的简便方法是用清水浸泡一两天,期间还要换几次水,使存留在衣服中的甲醛溶于水中稀释化解。

食品中的甲醛中毒也经常发生。近日,汕头市卫生部门接获举报,突击检查海鲜批发市场,发现大量用福尔马林浸泡过的海产品,包括鱼、虾、鲜墨鱼等。谁都知道用甲醛(福尔马林)浸泡的尸体不含腐烂。海产品如打捞上船之后不及时用冰块或放入冰库急冻就很易腐烂变质。不良渔贩却用甲醛来浸泡海鲜食品,表面上是新鲜,实质上甲醛的毒性比不新鲜的水产品还更可怕。甲醛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十分有害,长期吃了含甲醛的食品会引起癌变。国家规定,甲醛不能用于食品,但无良商贩往往置国法于不顾。前些时北京曾有传媒揭露,北京市抽查35个农贸市场和33个大、中型超市,在检测的926件水发食品中有32.2%含有甲醛。水发食品就是食品店把一些如鱿鱼、牛百叶等肉食品先行用水浸泡发软才向顾客销售,本来是方便顾客之举。但一些无良批发商为了保鲜和食品好看,在用水浸发时加入甲醛。医学早已查明,成年人服食10毫升甲醛溶液便会死亡。

过去人们常说的"病从口入"是指误食不洁食物。现在引起人们食物中毒的却往往是人为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法之徒的不顾法规,加上执法者腐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老百姓的健康难以保障。人们只能处处小心提防,难求执法者庇佑了。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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