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坤:致江泽民的一封公开信

江泽民先生:
三个代表的出台,我们是欢迎的,但我们所看到的现实,不是进步了,而是退步了,三个代表在实践中就完全成了代表腐败、代表垄断、代表特权。我妹妹的命案,就是验证三个代表的一桩有力的铁证。

我妹妹2002年5月23日从湖南隆回至广州的途中,在湖南郴州市被人拐卖,当时就有人报警,但郴州市公安局未采取任何解救措施,导致我妹妹5月26日就被杀害,并抛尸郴州许家洞河中。郴州市公安局未经家属签字,5月28日就将遗体火化。更为恶劣的是,郴州市公安局居然拒绝立案侦查。就这桩命案,我多次申诉,至今已近一年,毫无结果,中共官僚势力的德行真是令人发指。

我要你和中国共产党公开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拐卖妇女算不算犯罪?第二,杀害人命算不算犯罪?第三,怎样用三个代表来回答我妹妹的命案?在这桩命案中,共产党究竟代表什么?是代表犯罪分子的利益,还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的犯罪浪潮为什么如此猖獗,中国共产党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你做为国家主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通过这桩命案了解到,中国有70%的命案不予侦查,是因为这些命案属于贫弱阶层。我妹妹的命案,不是一个特殊案件,而是一个一般案件,我们就拿我妹妹的命案来做篇大文章。我并不是要为我妹妹一个人讲公道话,而是要为千千万万的受害人来讲公道话,为无权无势的贫弱者来代言。我并不是要你和中国共产党向我一个人做回答,而是要向千千万万有命案沉冤的受害者家属做回答,向全国人民做回答,向全世界人民做回答。

中国共产党口口声声说要讲生存权,以生存权为借口来抵制普遍人权,一个连生命权都得不到保障和得不到尊重的国家,哪里有什么生存权可言;连人命都可以草菅,还有资格谈人权吗?我妹妹的命案,放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去,都是说不过去的,我相信人类道义在国际社会决不会丧失,生命权是得到全人类尊重的。中国封建时代都有“人命关天”一说,何以今天的中国共产党既已堕落到了连最基本的生命权都不予尊重的程度了呢?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又做到了哪一条?为什么连最基本的人心都失掉了呢?

我以前总以为中国共产党在一些最起码的原则上是遵守人类规范的,但我妹妹的命案,却给我上了生动和沉重的一课。

2003年2月1日(段振坤先生是中国学者,现居中国大陆,着有《政治五原则》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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