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压民工的社会
对中国人来说,一年一度的中国新年是合家团聚的日子。对常年只身在外辛劳挣钱的民工而言,更是一个医治一年的孤独,与家人在一起抚平饱受城里人歧视的精神创伤的日子。但是对许多民工而言,就是这样一个简单朴素的与家人团聚几天的要求,也仅仅只是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工资被拖欠克扣,因而无钱回家过年。近年来,中国媒体关于民工以自杀威胁来抗议工资被拖欠的新闻连绵不绝:去年三月,深圳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十余名建筑工人为索回公司拖欠的加班费,爬上六十余米高的塔吊以死相挟;去年六月,到成都打工的南江民工李向红因索要工资未成从成都五冶宾馆三楼宿舍跳楼身亡;去年十二月,西安北郊渭水园的工地上,一彭姓四川籍民工也因同一原因爬上了塔吊;前后十九天之内,在深圳同一建筑工地上,因工受伤的民工罗成海的妻子和另一名民工陈建国分别爬上了提升架,以自杀相威胁要求老板依法赔偿和发放工资;今年一月,武汉一工地的河南籍民工刘习清在凛冽的寒风中悬于高塔之上长达六个小时之久讨要被拖欠的工钱。总之,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这绝不是偶发的局部现象。仅以广东一省为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全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百分之六十四的私营企业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克扣拒发工资现象。已知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事件在二零零一高达一万零五百多起,二零零二年上半年高达五千多起。显然,欺压民工在中国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从表面上看,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三资企业和私有企业。但是,其分布面之广、发生之频繁、持续时间之长充分折射出中国社会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首先表现的是中国社会法制之松弛和吏治之腐败。从理论上说,克扣、拖欠民工工资是违法的。此类违法行为如此普遍、持久这一现象本身就说明了中国法制的松弛。其实,在法律松弛的背后是官商之间的默契。这类现象大多发生在建筑行业,许多克扣民工工资的承包商正是控制政府工程投资的各级官员的主要财源。也不知有多少被克扣的民工血汗变成了承包商收买官员的"贡品"?
中国不合理的政治结构也是使得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民工以及他们身后的中国农民是当今中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没有任何群众团体来代表他们;即使是在政治花瓶般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他们的代表也少得不成比例。这样一来,他们的呼声当然无法通过正常的政治渠道得到反映,于是乎,以死相挟成了一条迫不得已的寻求自身合法权利办法。
由之反映出的另一个令人心寒的中国社会问题是社会同情心的丧失。中国的农民们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岁月里承担了中国工业化的几乎所有的沉重负担,却没有享受到多少由工业化所带来的好处。他们过去在社会的底层,现在还是在社会的底层。他们中的一些人出于人类追求更好生活的本性外出打工,不仅饱受歧视,连工钱也得不到。遭遇到如此不幸,却得不到多少同情。基本上很少见到律师们免费为他们诉讼,不少报纸甚至指责他们以死抗争为"民工跳楼秀",不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须知,对民工缺乏起码同情心的社会,民工也不会认为这个社会的稳定与他们有关。这样一个社会,稳定能维持多长,的确是一个问题,也应该是一个问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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