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司机大白天强奸女乘客 事后竟连5元钱也抢走

长沙县一面的司机在大白天敲诈外地女乘客,对其施暴后竟连5元钱也抢走。日前,被告人刘阳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长沙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去年8月9日上午11时,长沙县人刘阳驾驶无牌照面的从事客运业务。准备到长沙市区去的方巧珍女士(化名)上了刘阳的车,刘承诺收5元钱将她送到长途客车站。闲聊中得知方是外地人时,刘便谎称到长沙很远,至少要收50元车费,方当即拒绝。车行至长沙世界之窗后山的简易公路上,刘命令方下车,将其骗至偏僻的灌木从中,以恶语威胁和打嘴巴的手段,强令方脱掉衣服,然后将其奸污。之后,刘阳又抢走对方现金5元及身份证,随即驾车逃离。被害人方巧玲于案发当日报案,刘阳在亲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自首。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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