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访什么时候成了罪状?

1月16日,北京市民李起在北京市召开人大会期间,给人大代表写了一封谈对某项政策的信,到人大代表所住宾馆交信,既没闹事也没无理要求,却被民警无缘无故抓起来关在地下室,要他承认这是上访,是错误,保证以后不来了,直到他违心承认了才放人,在派出所呆了7个半小时。此事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人大是立法护法机关,是维护法律的最高机关;人大代表是选民授权,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却在最应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地方发生如此错误执法事件;无故抓捕上访人员,是某些落后地区派出所、穷乡僻壤土皇帝的常用手段,首善之区公安人员如此素质,令人大跌眼镜。

先说政府如何对待上访,公民上访(无论政府或是人大),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自我保护的一种正当手段,是人民实现监督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合理合法无可非议。如果政府真正对人民负责,真正依法办事,而无官僚阶层私利的话,有什么理由不为公民解决问题呢?有什么理由抓捕上访者呢?如果把农民上访当成了解民情民意的窗口,这送上门的民情民意怎么可能是坏事呢?它对政府错误行为起一个净化过滤制约的作用。封建社会尚有大臣微服私访的传统,现在某些政府官员反而怕上访,岂非怪事。在他们眼中,反映问题等于上访,上访等于闹事,闹事等于坏人,所以要用国家机器镇压,报刊经常披露公民因上访被抓消息,罪名可能不是告状,但根源都是告状。如果堵塞了一切民意沟通渠道,那无异于自绝言路,党和政府就会耳聋眼瞎。如果把解决问题的最后希望都堵死了,把体制内所有合理合法渠道都封闭了,把公民围追堵截赶进非法死胡同,一旦释放出不满的能量,必然极具破坏性,那才是真正不稳定因素。不知这些官员们想过没有,抓上访人员,是帮倒忙添乱,还是真心为党和政府操心、为民分忧?

再说此事也凸显出人大代表与选民、人大机关与公民沟通渠道不畅问题。如果李起与他所选的人大代表有着良好的沟通渠道,比如人大代表经常到选民、原选举单位中听取选民意见,李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反映意见。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了解民情民意,监督政府维护百姓利益是应尽职责,因此联系渠道不畅的责任主要在代表而非李。像这样代表与选民、原选举单位缺少联系的现象恐怕是普遍的。以我个人体验,参加选举二十多年从不知道我所选代表政治倾向、参政议政能力等,从没有见过一面;也不知道我有问题如何与他联系,他是如何监督政府的?选举一府两院首脑时,他如何投票的?也从没有代表主动与我联系。恐怕大多数人如此。代表都官僚化了,老百姓很难接触,此案不过冰山一角。另外如果人大机关敞开大门,通过公布电话、人大主任接待、网上接受公民意见、设专人接待等多种沟通形式,这种事也许不会发生。人大会期间正是听取群众意见最好时机,门口设个专人接待就可解决来访。为什么群众送上门的意见没人理,反而被抓起来了,以后谁还敢到人大反映问题?!人大难辞其咎,接待工作确有改进余地。

1月29日北京日报载,北京市人大主任于均波提出“首都人大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但愿不是一句空话。对于这件明显错误执法事件,希望人大带个监督政府的好头,为百姓维权的好头--要求政府对错误执法的公安干警给予批评;以人大的名义向李起赔礼道歉;进一步改进群众接待工作,以澄清此事给人大带来的负面影响。(老石)

新华网 (2003-01-31)(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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