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被控违反美国证券法
美国富兰克林资源公司向联邦法院正式提出诉讼,状告著名的哈佛大学在捐赠基金的管理、经营过程中,违反了美国的证券法。富兰克林资源公司与哈佛大学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本星期再度升级。富兰克林资源公司的子公司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指控哈佛大学通过学校的捐赠基金,采取巧立名目的方式、企图操纵该校投资在中国的封闭式基金。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罗列的哈佛大学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代理委托书中隐瞒真相、不及时公布股权分布情况,另外还隐瞒投资目的。
*哈佛大学否认指控*
哈佛大学发言人瑞恩拒绝对这起案件发表评论。瑞恩说,他没有见到过诉讼状,另外,哈佛大学有规定,任何人不得谈论正在进行的诉讼。哈佛大学基金管理公司也拒绝发表任何评论。哈佛大学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哈佛大学总价值180亿美元的捐赠基金的投资和经营。
哈佛大学基金管理公司在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提出诉讼以后立即发表了声明。声明指出,对于哈佛大学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哈佛大学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邓普顿公司这样做纯粹是要转移问题的焦点。哈佛大学是这两家基金的长期投资者,近年来哈佛大学对于邓普顿公司的管理不满、曾经多次提出质疑。
直接涉及这场诉讼的是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的邓普顿-龙基金和邓普顿(中国)世界基金。这两家基金声称,哈佛大学利用他们的基金进行所谓“套利”式经营,也就是通过大量购买廉价股“坐大,”然后再设法操纵资金、利用清算资产而谋取利润。据报导,哈佛大学拥有邓普顿-龙基金总价值4亿5千6百万美元股票的14%,拥有邓普顿(中国)世界基金1亿9千4百万美元股票的30%。
据媒体透露,引发这个诉讼案的直接原因,是哈佛大学在本星期早些时候要求邓普顿-龙基金的持股人投票、抛弃基金的管理公司--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并且迫使该基金每季度买回自己股票的15%、以拉平该基金股票价格与资产实际价值的差额。
哈佛大学与邓普顿公司双方各执一辞,这场官司恐怕一时难以水落石出。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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