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隐形经济 每年估达两兆元

中国大陆逃漏税款、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财产、走私贩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猖獗,北京经济学家估计,此类“隐形经济”规模高达人民币一兆五千亿至两兆元,严重威胁中国经济及金融安全。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改革开放,各种不在政府管理监督的非法地下金融犯罪活动快速增长,引起北京高层关注。北京经济学家黄苇町指出,中国大陆隐形经济的高增长期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中期,规模相当于GDP总量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以去年GDP十兆元人民币计算,此类隐形经济高达一兆五千亿至两兆元,主要由“灰色经济”和“黑色经济”组成。

据报导,“灰色经济”主要指没有纳税的收入,一部分是在国家监控之外的非法经营,另一部分是在职职工的非工资性收入,例如工作之外从事副业、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炒股等。据指出,中国大陆银行实行实名制前,公款私存的情况十分严重,当时大陆的个人存款有六兆元,其中一兆元是公款私存。

此外,大陆偷、漏税情况也十分普遍,据黄苇町估计,有多达五成大陆国有企业、八成乡镇企业、六成合资企业及九成五的个体户存在偷、漏税现象,高收入者课不到税问题严重。报导说,大陆八成财富集中在两成人手中,但绝大部分税收却来自较低收入的群体。虽然北京当局也想方设法想对高收入者的收入加强监控,但由于中国大陆现金交易情形仍普遍,很多资金的流动无法监管。

而“黑色经济”则是比“灰色经济”更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财产、走私贩毒、卖淫嫖娼、黑社会、制假卖假、洗钱等非法活动。报导说,以色情业为例,保守估计大陆“三陪女”约五百万人,如果按照每个人带动三个人就业(例如计程车、美容、美发等)计算,将解决两千万人就业问题。

报导引述专家的话说,中国大陆每年洗钱规模超过两千亿元,每年资本外流一百六十亿美元,相当于吸引外资总额的四成。另一项统计显示,来自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从一九九八年的一百四十七亿美元,增长至二○○○年的六百四十三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这与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频繁有关。

黄苇町分析说,虽然中共以加强税收管理、严打不法等手段抑制隐形经济的增长,但是他警告,隐形经济在某些领域又以新的面貌出现,譬如,过去低端的假冒伪劣现在进不了城镇,又把阵地转向农村,比如全国80%的假药在农村生产也在农村“消化”;城里的假冒伪劣跟着潮流走,汽车配件、家饰材料、建材等被仿冒造假者看好;中共打击黑社会,黑社会就“改头换面”以企业形式出现。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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