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白天“快餐”晚上包夜

一封特殊的求救信

“快来救救我们!”27日下午,本报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同时接到一封特殊的求救信---一个卖淫女的求救信。

写信人叫刘燕(化名)。信中说,江津市珞璜镇华西路80号发廊老板张某专骗16岁左右的小女孩坐台,逼她们“开假处”(冒充处女)骗嫖客,小姐们大多得了性病……希望有人能解救她们回家过年。

市治安总队一支队民警立即赶赴珞璜镇。、

当晚7时许,由一支队彭复明支队长带领的7名民警和本报两名记者进入珞璜。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暗访和侦查,警方发现华西路80号是一家叫“春蕾”的发廊,老板外出,5名学生模样的“小姐”正围着电炉看《流星花园》。经记者试探,5名女孩均不会洗头、理发,发廊实为招揽“业务”的幌子。

9时许,警方在跟踪嫖客时突袭“春蕾”发廊,查获5名卖淫女和1名看场子的少妇。

坐台小姐的流水账

17岁的綦江妹李某称,她们从去年9月起被哄骗来此卖淫。白天在发廊楼下的卧室“快餐”,晚上则去宾馆“包夜”,统一由老板张干进安排业务和收费,老板每次提成50、100元不等。吃住由老板有偿提供,在费用中扣除。

警方从“春蕾”发廊搜出几大本坐台小姐的“流水账本”。记者细数,前后竟有14名小姐卖淫。账本密密麻麻记载着各“小姐”的卖身次数和价格。其中一个叫“美琳”的竟有300余次记录,一次卖淫最高收取2000元,最低价仅50元。知情小姐透露,这是老板安排的“开假处”,嫖资能从800元收到3000元。一个叫“小丽”的创下该发廊天价:4000元一夜。

卖淫要写保证书

每个新进发廊的小姐都要签保证书,这是“春蕾”发廊的一大怪象。记者发现一个藏得很隐蔽的小本本,密密麻麻写满“新人保证”。“罗丽”于2001年11月11日“保证”:“自愿在张干进的发廊做小姐,如有任何意外,与老板无关。”当晚捉获的小姐无一例外称,老板对她们很好,她们自愿来此找钱。但同时一小姐称,曾被逼去接“虐待狂”的嫖客,被一变态男子肆意侮辱、殴打,吓得她分文不敢收。

先煮饭后卖淫

记者采访时获悉,该发廊很少招具有接客经验的小姐,大多由自己“培养”,首先从“煮饭妹”干起。据了解,张一般通过资深“小姐”从各区县哄骗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来发廊煮饭,每月300元。通过“小姐”教唆、客人挑逗、黄色录像刺激、金钱引诱等方式,拉她们下水坐台。万盛籍16岁“煮饭妹”杨某称,她才来两三天,但已经思想动摇,差点“下水了”,幸亏警察及时救出火坑。行动中,警方搜出《淫嫂》《午夜叫声》等大量不堪入目的淫秽光碟。老板娘的绝笔信

让记者和民警不解的是,老板娘李某居然也在一封“遗书”中喊冤。在李某的一封尚未寄出的给父母的“遗书”中,她表示“很后悔”:嫁给了一个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无耻之徒……6年的婚姻换来的是他变心后的摧残和毒打……我已失去生活的信心,但放不下年幼的儿子。他说要打死我,如我今后有任何不测,都是丈夫张干进所害!

另一封“离婚协议”更具戏剧性:李某要求离婚,条件是只分2000元财产,所有房产、存款归张,但张却签字:不可能。

老板日进斗金

记者在发廊偶然发现张老板的一个存折,每天存钱两千、三千元不等。到今年1月19日存款已超过10万元,最多的一天进账9000元。据小姐透露,他除收取台费外,还任意克扣“开假处”的小姐,“一年赚了几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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