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权知道谁在糟踏国家的钱

如果主人的钱被仆人“黑”了,打了水漂儿,主人连仆人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处罚了,这主人是不是太窝囊了?现在我们就面临如此处境。1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审计署对12户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审计后,发现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会计信息失真,利润不实率32%,不良资产占资产总额5.75%;二是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违规担保、投资、借款等给国家造成损失72.3亿;三是少数人挪用侵吞转移国有资金现象突出,仅某集团公司下属一研究院,从1994年以来挪用公款1.6亿元,1840万元难以收回。

令人遗憾的是,报道没提哪家企业,二没说如何处理。我只想说:作为中国老百姓,我有权知道。仅违规担保、投资、借款一项就损失72.3亿,里面有多少纳税者的钱,多少工人农民血汗钱啊!这可是国有资产,是人民的财产啊!72.3亿元打了水漂,我们竟然不知道是谁干的,怎么处理的,这显然不合人民当家作主的法理。

审计署前几年曾经公布过财政部、水利部等中央机关违犯财经纪律事实,现在对“权威性”明显不如国家机关的企业却不敢公布,这是为什么?审计署是负有审计之责的政府机关,权力是人民给的,要向人民负责,审计结果出来,当然要向百姓作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这些败家子的名单,审计机关是如何处理的,人民有权知道,有权监督。(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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