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奸美少女为2万元竟为强奸犯翻供 险些进牢房

南京一女青年为了区区2万元钱,竟然给强奸自己的男孩翻证,结果差点进了“号子”。
  
  去年10月1日晚上,家住浦口区的女青年叶某、姜某到某学校找女同学秦某玩。当晚,秦某将叶、姜两个人领到男朋友王青家住宿,3个人同睡一张床。王青见姜女漂亮,竟然当着叶女的面,将姜女给奸污了,当时姜年仅15岁。事后,王青还扣押了姜某和叶某不让走,说是领她们出去打工。直到4日下午,两个人方得以逃离,因年龄小,两个人逃到南京市内,到了10日,因身无分文又回浦口家中拿钱,结果给王青发现了,姜给其毒打了两次。11日晚,姜女和叶女被打怕了又到王青家住宿,当晚,姜女又给其强暴了。12日下午,姜某趁机到派出所报警。
  
  王逃跑了一个多月后被民警擒获。可王被捕后,姜某突然到检察院翻证,说和王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检察员经过内查外调,终究查出了事出有因,原来是王青的父亲给姜某做工作,给了她2万元,此后,她就到检察院翻证。姜后来也认清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交待了问题,受到了从轻处理。而王青的家人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其儿子昨被判5年零6个月徒刑,2万元也给没收了。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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