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我是罪有应得--文革中一女知青的忏悔

【看中国报道专稿】约在73年的冬天,我回南方老家过年。当时,商店里卖成衣的还比较少,都是量体裁衣。到裁缝店或自己做衣服。在我们家乡流行的是请人到家来做,供饭外,工钱很少,约一元人民币一天,有时加班到半夜12点才加二、三毛钱,非常苦。

那次,我家请了二个女裁缝来家里做一个星期左右的衣服,一个约26-27岁,已婚,一个才22岁左右,未婚,两人是表姐妹,大的身体看来非常虚弱。二人早早就来,很晚才走。工作十二、三个小时。我看她俩这么辛苦,做了些好饭菜让他们吃,但他们还是不好意思吃。通过闲聊我才知道,姐姐生活困难,没有正式工作,还有孩子,丈夫收入不高、妹妹与我侄女是同班同学,也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农村地少人多,无事可做,偷偷回城住父母家,也没有户口,因而只能买高价粮吃,更不可能找到正式工作,父母也是收入很低的一般工人,所以,就跟表姐出来缝衣服赚钱,贴补家用。

我看她白天干了一天,已经很累了,晚上还要加班,用针缝比较厚的布衣服或棉袄,特别是那个瘦骨伶仃的姐姐,用瘦得只剩骨头的手费尽全力地在穿针走线,每一针都是那么艰难,就这样赚到的钱也才是一点点。

后来,我与妹妹聊起来,到城里来没有身份,是黑户,现在也是打黑工,父母无权无势,也没后门可走,即使这样累死累活一天下来,也就赚一斤猪肉的钱,真是可怜。

可是,出乎意外,她却说:“叔叔,你不要可怜我们,想起当年破四旧的时候,我是红卫兵,到处抄人家的家,把人从热被窝里拖出去斗,他们也没害我什么,我那时不是在害人吗?所以,我现在这个样子是活该,是报应,谁叫我当初去害别人呢?这是报应,是罪有应得。”

那时还是文革年代,不少人仍然在无辜害人,可她已经认识到,已经忏悔了当年由于无知所犯下的罪行。我想她当年也就是十五、六岁的孩子,做这些事当然不是出自她的本意,是毛泽东、共产党教她这样的“革命行动”。可是多年以后,事实已经证明,无论她当初是否出于本意,她却必须为自己所做过的一起承担后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早点懂得这个道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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