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缺乏的是公共意识,还是自我意识?
北京地铁里,日复一日地出演着有中国特色的场景:不少人买票时越过别人直接抢到窗口前,为自己争得若干秒钟提前量,好像他们是最珍视时间的人;不等到下车人出车门,人们便一窝蜂地向车内挤去,可能是为抢个座位;坐下后,为尽量舒服些,好多人又翘起了二郎腿,或者岔开腿,把脚上的脏鞋伸得老远,无视附近的乘客,大概觉得这种大模大样的姿势很有“派”……。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类似的事情还多。例如,在公共场合中旁若无人,大声喧哗,讲着粗话,或满不在乎地挡在拥挤的公众交通要道上;骑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行人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照样冲挤行人;有的服务人员对顾客吆喝;有些穿制服的人则随意对老百姓推推搡搡……看来,我国很多人尚不明白何谓“公共意识”,因为他们在公众场合下仍然只看重“自我” ,并强烈地去表现“自我”。尽管这种目无他人的“自我”表现,会使其丢失另一种更深层的“自我”---- 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如果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喜爱自己的“自我”,那有什么可“爽”的呢?但有人会撇着嘴角说:“咱中国人就这样,怎么啦!”
这种社会场景,当然,应当是中国特有的,起码在我访问美国、日本时没有见到。就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没有见到。台湾地区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至于前苏联和东欧的“公共意识”的情形,没有亲见,不知究竟,据说现在大家也都在疯狂追逐“个人私利”了,早就抛弃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但不知道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自我”是否也在上述这种“浅层次”强烈地表现出来。反正这种无视他人和公众环境的举动,若发生在美国,是很丢人现眼的,会让周围的人认为这家伙没有受好教育,投以鄙视的目光。公众的目光也很厉害,众目睽睽,其实自有威力,不然不会留下这个成语。但现在我们中国今非昔比,不少人只管“自我”,根本不在乎他人怎么看自己。在西方,尊重和不妨害他人,对他人有礼貌,公众场合中遵守公德,人们对此非常注重。这是一种“公共意识”,也属于“社会道德 ”。西方的孩子们,通常从小就受到这种良好的“公德”教育,它首先来自家庭,然后来自学校,最后是来自社会。
但其实,在我国,并非从来缺少礼数。我们中国也曾经是一个“礼仪之邦”。二千多年前,孔子就挺喜欢讲“礼”。彬彬有礼,被认为有儒雅风范,受到社会推崇。中文虽然没有日语那般繁杂的“敬语”,但老北京逢人也爱讲个“您呐”,表示礼貌,并非为了巴结。除北京话,很多中国方言中,都有“你”字的敬称。上海话中“你”一概称“侬”,不知是否受英文影响。俄语法语中有“您”“你”之区别,英语中没有,是否源于平等意识?我不知道。但在英美人嘴上,“谢谢”和“你好”之类的礼貌词汇,整日价几乎连绵不断,弥补了没有 “您”字的不便。在“文革”以前,我们中国的孩子也曾普遍地被教育要懂礼貌,有教养,没礼貌的孩子会被人叫做“野孩子”,意思是他们缺乏应有的、良好的家庭教育。那时,常常会有大人对小年龄子女说:“别像个野孩子!”那个年代,如果某位儿童被人说他“没教养!没家教!”那是很强烈的指责。“没家教”,甚至已经演化为一句咒骂,使受到指责的孩子与家长因此气愤不已,后者也可能会以“你才没家教呐”这样的话语反唇相讥,严重时甚至会动手打起架来。这个现象,表明了“礼貌”和“家教”在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中的份量。
后来,岁月沧桑,往事悠悠,事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就像古代人遗留下来的“老北京”几乎不见了一样,现在“没家教”这个吵架用语也已经完全消失了。其原因可能首先来自“文化大革命”,因为那时“文”化被大大革了一命,青少年们被要求“要武”,刘少奇的书被批为“黑《修养》”,遭到领袖和人民唾弃。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么文质彬彬,不能那样温良恭俭让,这样的教导满天飞,在人们不知不觉中飞到了心灵深处。于是,在“斗批改 ”运动中,好勇斗狠,摧残别人,作为社会“主流意识”逐渐流行开来,“家教”抵挡不住 “社会教”,一代青少年遂不自觉地开始走向“流氓化”。后来,到80年代,人们的主流社会意识又一次发生深刻改变。广大人群的追求,一改旧貌,由追求“革命”、追求“理想” 、追求“人类的前途”这样较渺茫遥远的目标,转而为追求眼面前的、实惠的个人“发财” 了。当“致富”至上的时候,“没家教”就更不能再充当一句骂人用语了。因为随着“发财 ”的社会意识弥漫全社会之后,“家教”的内容已自然而然随之改变。很自然,现在我国众多父母首先不是教育孩子要有教养、有礼貌、有同情心、热心助人或者起码不妨害他人,而是首先教育孩子在商品社会中“不要吃亏”!这个新“家教”也有道理,否则,在一个如此有“竞争性”的社会中,孩子将来怎么能“发财”、又怎么能够在你争我夺的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致富光荣”呢?至于孩子们自己?自然,顺理成章,也首先要追求“自我”。既然“ 自己”不能吃亏,那么,当然,应当是“别人”去吃亏!
我记得,50-60年代如果孩子在外面表现不佳,“找他们家去”不失为一招。找到家里,闯祸孩子的家长就会一面赔礼道歉,一面对孩子进行批评;待到90年代,沧海桑田,与过去已天悬地隔,孩子的家长们也已是批判了“孔孟之道”的一代,这时你若要向家长告状,家长们会首先向你吼道:“我们孩子怎么啦!?要你来教训!不就砸坏你一辆自行车吗?吵吵什么,赔你就是了!”
看到这种情况,我就会觉得,我们国人目前特别缺乏的,不是“自我意识”,而是“公共意识”。或者说,人们丢弃了50年代的他人观念和公众意识。
当代中国人现在已经普遍有了“自我意识”。眼下,“自我”这两个字很时髦:发现自我!表现自我!完成自我!满足自我,大概已是目前我国年轻一代所追求的人生目标。因此,有人称他们为“新人类”,还有叫“新新人类”的。他们与我们这些“旧人类”有些不同。
但是,后来仔细一想,觉得上述判断好像不妥,似乎完全地否定了“自我”。否定“自我” 的价值,在理论上能站住脚吗?我拿不准。人类史上,解放“自我”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欧洲意大利文艺复兴后,套在个人“思想自由”上的枷锁逐渐被打碎,个人的聪明才智才日渐发挥出来,从而创造了灿烂的人类社会生活。另外,在20多年来的经济改革中,理论家们正是在“人们肯定关心自己的物质利益”的基本判断中构筑了改革的理论基地。有人认为,如果否定了“自我”的正面作用,等于否认了“自我”对于物质利益的关心的正当性,也就否认了个人“发挥积极性”的积极意义,也就没有理解改革时代的深刻思想内涵。有人认为,正因为鼓励“自我”,每个人都敢于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了,才推动了经济改革和中国前进,一位经济学家的儿子,留学美国,90年代初有次他对我说:“中国现在进步了,因为终于承认了自私是社会前进的动力”。
他的话,可以说一语中的,一下子揭掉了全部披在“理论”身上的麒麟。但他的核心思想,与我的理念绝不相同。我认为,自私依然是万恶之源。而“自私”也并不能将“自我”一词全部覆盖。
我可以肯定,自私,不可能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而只是一种发展的惰性。过去,持“自私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论者,曾经提出过“性恶论”,并认为很有说服力。他们说“人之初,性本恶”,因为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要“自己”吃东西,而不管“别人”是否吃东西,所以,人的本性不是“善”的而是“恶”的,是“私”而不是“公”。但是实际上,新生儿具有食欲,并不能证明“人性”什么,婴儿要吃,只是一种动物性的求生本能,不是人类的“社会观念”,因此“性恶论”并未获得足够的论据。人们生活在人群组成的社会中,对不少人来说,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许多人伸手帮助孩子和老人,帮助有困难的人,是很常见的事。帮助弱者,也是许多人的自然冲动,成语中有“扶弱抑强”,古代的好汉想做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甚至帮助了一些可爱的动物,不少人也会因此获得心灵上的满足与安宁。在正常的、多数人心态平和的和平时期中,人群中大多数是善良的和关怀别人的。倒是不少人对自己反倒是马马虎虎的,一个人在家时,常常会懒得做饭,但如果还有别人在,烧菜就会比较起劲;一个人有了“好事”,会特别希望这时有别人来“分享”,只是自己“独享”就没劲儿,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体验。可见,人类并不是一种自私的动物。所谓“责任感”,通常是指对社会的责任,也就是对别人应负的责任。数千年人类历史上,到底是“自私”能推动社会前进,还是“人们互相帮助”才更能够推动社会前进?关键要看人们的“利益”是否都是相互冲突、此消彼长。如果事实绝对如此,自私论就是对的。如果部分是,那么“自私”只能起部分作用。而二千年有记载的人类历史说明:社会中人们的利益并不都是互相对立的,就是在阶级之间,虽然有利益冲突,也有相互依存的一面。人类在茹毛饮血时期,部落内部的人们必须“团结战斗”才能获取食物和保暖,显然不能仅靠人们“自私”就解决生存问题。有了生存,才可能“前进”。其实,群居的动物也如此,如内部争夺剧烈,只能降低它们对外获取食物的能力,从而降低本种群的生存能力,而不是推动种群“前进” 。另外,所谓社会,就是指群体,一个人不能构成“社会”。鲁宾逊虽然在荒岛上活着,但不是“社会”,只有来了一位“星期五”之后,才有了“社会”的味道。在社会中,只靠“ 自私”和“有你无我”这样的社会意识,就不可能把社会的各种力量有效地调动起来。社会中若完全没有“互相帮助”,显然,立刻就会瓦解。所以在实际上,人类社会是不断地要求人们战胜“自私”的阴暗心理,才换取了全社会的“前进”。
因此,人类社会才不分民族地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所谓“高尚”,所谓“道德”,所谓“好人”,就是指对社会和他人具有奉献精神。即使在美国民众的心目中,认为高尚的,依然是奉献、有责任感、救助他人、有自我牺牲精神等。世界文明各国都是如此。很显然,在世界各地,都不可能听到有人这样形容说:“嗨,他可是个好人呐,道德高尚,因为他特别自私。”
在海外不少“唐人街”口牌楼上,都可以看到孙中山先生所题的一句孔夫子的话。据说,它还曾经挂在联合国大厦,是:“天下为公”。
让我们再来看看德高望重的智者爱因斯坦头脑里是怎样想的,他写道:
“我们这些总有一死的人的命运是多么奇特呀!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只作一个短暂的逗留;目的何在,却一无所知,尽管有时自以为对此若有所感。但是,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中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 ---- 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关系着我们自己的全部幸福;然后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我强烈地向往着俭朴的生活。并且时常为发觉自己占用了同胞的过多的劳动而难以忍受。我认为阶级的区分是不合理的,它最后凭借的是以暴力为根据。我也相信,简单纯朴的生活,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精神上,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
他在悼念另一位崇高人物居里夫人时,还讲过这样的话:“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他说“她在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公仆……”我们都知道,居里夫人的镭的提纯方法,毫无保留地公布了,没有申请专利,她说:“没有人应该因镭致富,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还是有商人因镭而致富了,1克镭在1920年的价格是10万美元。但居里夫人对自己的决定始终无怨无悔,她说,人类也“需要醉心于事业的大公无私”。
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属于对人类奉献最大的历史巨人,他们若今天仍活着,是否会同意“ 自私是社会前进的动力”或“个人致富是经济改革的发动机”之类的意见呢?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对他们的想法又会怎样想呢?
我决不反对专利制度,相反,我认为应当以“专利制度”保护科技工作者们的劳动成果。我也决不反对人们解放“自我”,但“自我”并不仅仅含着“自私”一种成分,它还包含了更为广泛的内容,例如“个人主义”。所谓“个人主义”,在西方常常是指一种在艰难的、缺少外界支持的情况下坚持“个人奋斗”的精神,美国人民喜爱并推崇这种精神。“个人主义 ”在美国并不是“自私自利”的别称,“自私”在美国毫无疑问是个贬义词,受到社会鄙视。所以,尊重个人的奋斗和成就,丝毫不意味着对“侵犯他人利益”的自私行为的宽容。
客观地说,目前我国人们追求的“自我”,大都还处在认同“私人利益”的范围,并未达到 “个人奋斗”的层面。而我希望,以后人们追求“自我”的时候,应当追求“自我奋斗”和 “孤胆英雄”,而不是一己的私利。若是一个“企业家”努力满足的,首要的是自己的利益,那这个企业是一定会垮台的,自己也会走上贪污和身败名裂的终局。要记住,并不是“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不管是哪个人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要忘了,这是少先队员敬礼时把手举过头顶的含义。
最糟糕的情况是:在他应当表现出“他人观念”的公众场合下,他不是表现出“公共意识” ,而是表现了没有修养的“自我”;但是在工作中、在写文章时,也就是需要“独立思考” 和“表现自我”的时候,他却大段地重复着上级或别人说过的一整套、一整套的“套话”。这时候,他的脑袋里好像灌了别人的脑浆,他的“自我”跑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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