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执法趋严 失业即失身份

30岁的巴基斯坦籍电机工程师法鲁奇早年以学生身份来美,毕业后以H1B工作签证在一家公司工作。不久前,他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到明尼苏达州的移民办事处登记,却经历了一场恶梦。
移民官发现他在9天前刚刚被公司解雇,便认为他已经失去了合法身份,必须立即离开美国。法鲁奇一直以为被解雇后,他至少有10天的宽限期。幸好法鲁奇的妻子仍然有合法身份。他在被解雇后的第二天,就离开美国,到加拿大取得了探亲签证。否则,按照移民法,法鲁奇很可能被立即逮捕,遭递解出境。

多维社记者林森报导,目前,许多持有H1B签证的外籍人士都认为遭解雇,公司倒闭或自动离职后有一定的宽限期,可以重新找工作,把签证转到新的公司。然而有报导说,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是6年的H1B签证到期后,签证持有人有10天的时间收拾行李离开美国。期限未满失去工作是没有任何宽限期的。明尼阿波利斯市的<<星论坛报>>报导的法鲁奇案例,似乎表明移民局开始严格执行这一法律,认为只要失业,H1B持有者就立即失去了合法身份。

针对这一说法,在新泽西州唯一一家中美合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徐洁律师13日对多维社说,移民法的确规定失去工作就失去合法身份。然而在执法过程中,移民局官员都有一定的灵活掌握空间,以往对这类情况总是从宽处理。如果H1B持有者在两周到一个月内又重新找到工作,移民局也不会过份刁难,一般都会批准转换雇主,保持H1B身份。这也许是许多外籍人士认为失去工作后有宽限期的原因。911后,移民局执法力度显著加强,更加严格地执行法律条文,许多案子都变得难办起来。尽管如此,徐洁律师仍然认为,移民官员有权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只要能够在失业后短时间内找到工作,一般不会失去身份。

纽约明报说,移民局曾有一份AC-21法案备忘录,要明确规定给予H1B持有人60天的宽限期。然而这一备忘录至今尚未公布,因此也就没有这个宽限期。徐洁律师说,在她经手的类似案件中,只要失业者在1个月内找到了工作,及时递交转换雇主的申请,移民局一般都会批准,而不会裁决合法身份已经失去,要把申请人递解出境。根据她的经验,近来美国经济不景气,许多持H1B的人士都有被解雇的经历,这样的案子很多。如果长时间不能找到工作,H1B持有人只好离开美国,以避免法律上的麻烦。

因被解雇而险些被移民局递解出境的法鲁奇对他的遭遇感到十分愤怒。他在明尼阿波利斯举行的一个移民权益讨论会上说,移民官告诉他已经失去身份的时候,就感到“好像被判了死刑”。他原本是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到办事处去登记的,却没有料到会经历这样一场恶梦。到目前为止,移民局已经要求来自18个国家的非移民前往各地的办事处登记、打指纹和拍照。许多人按照要求前去登记,却被查出签证过期而遭滞留,少则数小时,多则几天。旧金山湾区一位在美国居住了近20年的中东裔男子以为到移民局登记会加快他获得绿卡的速度,可是移民局却把他关进了监狱。到目前为止,18个国家名单上多是中东北非国家,以及北朝鲜,还没有包括中国。然而没有人能保证这份名单不会扩大,把中国也包括在内。

针对这一微妙情况,徐洁律师建议持有H1B签证在美工作的华人多加小心,如果感到有被裁员的危险,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另寻雇主,以便短时间内能够重新工作。另外一个办法是与雇主商量,在被裁员时暂缓支付最后一张薪金支票,以求拖延几天时间,做下一步安排。此外,一家移民咨询网站也建议即将被裁员的H1B持有者向雇主请求免薪假期或病休。在短期离开美国后,如果雇主能够重新雇佣,则可以凭原有签证重返美国工作。如果有亲属在美国,也可以考虑变更为配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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