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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私办报纸年销150万份判刑6年

 2003-01-04 17: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重庆报刊网/《检察日报》

仅凭一部电脑,就办起一间报馆,出版两份报纸,一年多时间内销售一百五十万份,赚了十多万元。重庆男子张伟如此成功的“创业”,在传媒仍受严格管制的大陆,却被法庭裁定非法经营罪成,判监六年兼罚款十万元。

《时事资讯》、《热点纪要》两份报纸曾在重庆、成都等城市热卖一时,报上的政治、军事新闻远比官办报纸吸引读者。不过,读者或许未曾想到,出版这两份报纸的“报馆”,职员只得两人。其中,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的男子张伟,是“报馆”的负责人,他负责从互联网上下载文章和图片,并编辑成报纸,再交由印刷厂老板左上文在四川省射洪县印刷。

张伟还与另一职员、身兼会计的欧燕负责报纸在重庆、成都等地的销售。去年七月十九日,他们在重庆菜园坝接收由射洪县印刷厂运来的《时事资讯》时,被接到线报的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官员和公安当场拘捕,九千七百多份报纸被没收。左上文随后也被拘捕。

用网上图文编辑成报纸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将此案当作打击非法出版物的重大战绩广为宣传,指摘张伟等人从网上下载图文,非法出版《时事资讯》、《热点纪要》两份报纸,以政治小道消息、耸人听闻的军事报道等文章,混淆视听,误导读者,民愤极大。新闻出版局经艰苦努力,终于追查到线索,然后顺藤摸瓜,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一举破获此案,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非法经营一年赚逾十万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讯后在上月二十五日作出判决,指张伟、左上文、欧燕目无国法,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下,非法经营报纸出版、印刷、发行,在二○○一年四月至二○○二年七月期间,一共制作非法报纸一百五十万份,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六年、罚款十万元人民币,判处左上文有期徒刑五年,罚款五万元,判处欧燕有期徒刑二年。

(1/4/2003 4:7)

重庆报刊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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