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毛泽东1968年的一份家庭生活收支账

1998年夏末,笔者在主持刊物工作时有机会读到毛泽东的1968年1月家庭生活收支详细账,并从中了解了不少内容。

  账目的收入部分有三栏,分别是:“上月接转14095.45元;毛泽东工资404.8元;江青工资243元。”

  那个年代,一个国家主席家中有一万多元活钱在账上不新鲜,特别是毛泽东,据毛泽东警卫李银桥说,毛泽东50年代的稿费就达100万元,毛泽东本人不经手,由中央特别会计室管理。家用不够,或有重大的派场花销时,经毛泽东同意,从稿费中拨转、开支。

  毛泽东的工资404.8元,1955年7月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实行薪金制时定的,直到他离世一直没动;江青的工资243元,是当时的文艺二级,后来文化大革命,她当了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一下调到342.7元。那时全国人民工资都不动,她能一下长近100元钱的工资,也是破天荒。

  支出一栏列有六项:“月房租费125.02元;12月、1月党费40元;日用消费品92.96元;液化气9.6元;伙食659.13元”,“送王季范、章士钊4400元”。

  毛泽东住中南海付房租费,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不是有这个账目在,我还以为首长住房是供给了,因为1955年以前干部都是供给制,直到现在,有许多地方还保留着供给制的尾巴。

  日用消费品,据说此账之外,还专有一个日常杂费开支表,其中包括毛泽东买书,孩子的衣物、生活用品,老家亲友来访在京的花销、往返路费,江青看戏、买唱片和摄影方面的花费。据说在生活费用开销上毛泽东很注意节约,平时不过问,月收支不平衡,钱不够用时,毛泽东就找工作人员来,询问查对,叮嘱注意节俭。对江青,摄影方面钱花多了,就控制购衣物。江青跟着毛泽东的时候,也不是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

  1955年实行薪金制以后,李银桥曾草拟过一个《首长薪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及计划》,毛泽东批示了照办。那上面列的主要开支是九个项目,其中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开销15元,加上杂支零用18元,才33元,但那是50年代,到1968年,中国第一家庭的日用开支92.96元,也没逾百。

  伙食659.13元,比50年代拟定的主副食加在一起的570元,多不到90元,但这个费用也超出了当月毛泽东和江青工资的总和。说明在60年代,毛泽东的家庭和中国普通民众的家庭一样,工资收入的主要用途是糊口,吃是家庭支出的第一要事。毛泽东在伙食上的开支是实在的,至少说明,作为主席,他主要是在吃自己,不走公费,也没有各种各样的应酬、餐会、请吃、白吃。

  最令人可感触的是账上明标的用液化气钱。尽管仅仅是9.6元,让我为之肃然起敬。住在中南海,公家的什么不能用,连个人的用气都在账上,你不能不承认,他在生活上对自己的严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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