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妓院”开在政府旁 后台老板是警方官员

河南省鹿邑县鑫潮宾馆,是县公安局治安股副股长宋建国1998年开的,先后有70多名卖淫女在此“干活”。黑龙江省哈尔滨人曹爱莲名为宾馆经理,实为“妓院”老鸨。宋建国为曹爱莲办了一张身份证,改名曹丽。曹丽与小姐三七分成台费,每到月底,宋建国准时跟曹丽结账。生意好时,宋建国亲自租车到外地接小姐。
  
鑫潮宾馆后门与县委县政府相通,有的风尘女子甚至袒胸露腹进出县委大院。对此,一位退休老干部曾找县领导反映此事。2000年夏季,县委派人在宾馆后门垒起一道墙,当天,宋建国领着人将墙头推倒。
  
辖区派出所民警曾带曹丽到派出所讯问,曹丽对组织卖淫行为供认不讳。但当晚局领导给派出所长打了招呼,宋建国为曹丽交上3000元罚款,本应治安拘留10天的曹丽,转天就被宋建国接回宾馆。自此以后再没有人去查,曹丽仍出面负责小姐卖淫。后来,宾馆里发生了强奸幼女案,曹丽被立案侦查,最终供出了幕后老板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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