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远古时代的传说,我们对于殷商时代天灾流行的情形,大略可以断定:自成汤十八年至二十四年(约当公元前1766至1760年间),曾有连续七年的大旱;自仲丁元年至盘庚十四年(约当公元前1562至1388年间),有五次河决之灾,而帝辛四十三年(约当公元前1112年),则有一次大地震。
西周以后,水、旱、地震、蝗、疫、霜、雹的灾害,记录较多。就《春秋》三传,《国语·周语》、《史记·周本纪》、《汉书·五行志》及《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纲鉴大全》、《广宏明集》等书,汇集所得,则两周八百六十七年间,最显著的灾害有八十九次。其中频数最多的是旱灾,达三十次;次为水灾,有十六次;再为蝗螟螽螈的灾害,有十三次。此外记载有地震九次;大歉至饥八次;霜雪七次;雹五次;疫一次。灾情有的极凶,如厉王二十一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858-853年),连续六年大旱。
秦汉以后,对灾害的记载更详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前后汉书》中《诸帝本纪》、《列传》、《五行志》及《古今注》等书所记,秦汉四百四十年中,灾害发生了三百七十五次之多。计旱灾八十一次,水灾七十六次,地震六十八次,蝗灾五十次,雨雹之灾三十五次,风灾二十九次,大歉致饥十四次,疫灾十三次,霜雪为灾九次。据《前汉书 武帝本纪》所载,(公元前114年),“四月,关东旱,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后汉书 五行志》载:(公元46年)春三月,蝗螟大起,被害者九十郡国;二十八年(公元52年),大蝗,被害者八十郡国。可见当时灾情的严重。
三国两晋的时候,黄河、长江两流域间,连年凶灾,总计二百年中,遇灾三百零四次。其间旱灾六十次,水灾五十六次,风灾五十四次,地震五十三次,雨雹之灾三十五次,疫灾十七次,蝗灾十四次,歉饥十三次,霜雪、“地沸”各两次(注)。
隋朝自统一以至衰亡,短短二十九年间,大灾二十二次。唐受隋禅,历二百八十九年,报灾的制度比较完备,因此记录下来的受灾次数也比前代为多,计受灾四百九十三次,包括了一些小灾。其中旱灾一百二十五次,水灾一百一十五次,风灾六十三次,地震五十二次,雹、蝗、霜雪、疫疬等灾害共一百三十八次。
唐代灭亡后,便开始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在五代前后五十四年中,天灾的记载达五十一次。例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公元928年),夏六月,大蝗蔽日而飞,昼为之黑,庭户衣帐悉充塞。”(《十国春秋 吴越忠懿王世家》)
两宋前后四百八十七年,遭受各种灾害,总计八百七十四次。其中最多的是水灾,达一百九十三次;其次是旱灾,达一百八十三次;再次是雹灾,达一百零一次。两宋灾害频度之密,相当于唐代,而其强度和广度,则更甚于唐代。
元代一百余年间,受灾总共达五百一十三次。其频度之多,实在惊人!
明代共历二百七十六年,灾害之多,竟达一千零十一次,这是前所未有的记录。计当时灾害最多的是水灾,共一百九十六次,次为旱灾,共一百七十四次,又次为地震,共一百六十五次;再次为雹灾,共一百十二次。当时各种灾害的发生,同时交织,表现为极为复杂的状态。
清朝共有二百九十六年,灾害总计达一千一百二十一次,较明代更加繁密。其中有:旱灾二零一次,水灾一九二次,地震一六九次,雹灾一三一次,风灾九十七次,蝗灾九十三次,疫灾七十四次等……
自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六年这一段历史时期中,单说各种较大的灾害,就有七十六次之多,而且常常是水、旱、地震、蝗、风、疫疬等灾害同时并发。
这部历史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随着朝代的更迭,历史的演进,天灾趋于越来越多。人在世间,免不了不断造业。受人性贪婪的一面的驱使,总是要不断对自然进行掠夺,人之间也相互争权夺利,这些都会导致造业。即使古人多信天信神,相信善恶有报,使人的道德得以相对稳定维持,也还是避免不了造业。到了近代,人走向越来越不信神,无神论观念为更多的人接受,导致道德观念趋于淡薄,心性变得不受约束,人对自然掠夺也就更凶,人之间相互争权夺利更恶。这是导致天灾不断增多的一个方面。
然而,导致天灾增多的更大的原因是暴君暴政。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暴君暴政的存在,直接同奇异频繁的天灾共存。暴君暴政本身必然是对权对利极端贪婪。挑起人与人的恶斗是维持其统治的手段。通过欺骗煽动,迷惑百姓,使得许许多多的无辜百姓无知中沦为帮凶。这样一方面直接导致庞大人群有意无意中共同造业,同时极大地摧毁社会道德基础。
历史因为人而存在,也可以因为人的行为而改变。天灾可以避免,关键在人心。人心向善,崇尚道德,自觉抵制暴君暴政的恶行,天灾自然不会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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