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粉饰苛政美化暴君的《英雄》

 2002-12-23 02: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从画面来看,《英雄》的确美伦美奂,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不愧是大手笔、大制作。
  但是,就其画面意境和要表达的所谓“剑术的境界”而言,我感觉就是将古龙武侠小说笔下的那种风格搬上银幕而已,并没有太大的突破。
  而从影片要表达的内涵来看,我却对之相当反感。

  《英雄》的梗概大致如下:
  故事的背景为秦王发起讨伐其他六国征战的战国后期。
  刺客长空、残剑、飞雪三人(后二人为情侣)为秦王所忌惮,下令:凡能缉拿刺客长空者,可近秦王20步;击杀残剑、飞雪者,可近秦王10步,封官加帛。
  3年前,情侣刺客残剑、飞雪双双闯入秦宫,刺杀秦王,但在最后时刻,残剑放弃了亲手血刃秦王的机会;残剑此举,飞雪甚为不解,从此两人生怨。
  3年后,秦国侠士无名(实为赵国人),为报“国仇家恨”,也加入到刺秦行列。他潜入秦国,花了10 年的功夫,练就了一身最为上乘的功夫“十步一杀”,即在10步之内,可击杀任何目标。
  无名前来与长空、残剑和飞雪商议刺秦事宜。长空为能让无名接近秦王,在漏顶棋馆,佯败在无名剑下。无名求助残剑、飞雪,却遭到残剑的断然拒绝和阻止,并赠“天下”二字,力劝无名放弃刺秦。残剑的态度使无名不解,亦引来了飞雪的不满。
  但是,在无名自己刺秦的时候,无名在最后的关头“悟”出了“天下”之重要意义,遂“毅然”放弃了刺秦,最终为秦王所杀。

  为什么秦王就不能刺?残剑和无名都悟出了些什么呢?借用《信息时报》一篇评论的一段文字,来描述一下残剑和无名在刺秦最后关头时的“顿悟”:
  --“天下本是统一的,人们生活得和睦幸福;自从天下分裂为许多诸侯国,战争已持续700年,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只有统一天下,方可救民于水火;当前,惟秦王可平定六国,结束战乱。在这过程中,个人乃至赵国的痛苦,都只是迈向和平的阵痛。因此,‘秦王不能刺’!”http://ent.sina.com.cn/m/c/2002-12-19/1306120623.html)

  看来,这也就是导演希望通过这出剧要表达的所谓“天下”的重要内涵了。不过,这种解释确实又真是令人瞪目结舌的。
  首先,不知“天下本是统一的”这种说法从何而来。除了在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天下”可能可以勉强理解为“统一”的之外,好象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在那之前竟有过一个什么统一的国度。但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得和睦幸福”,好象又实在无从说起。何况,原始社会毋宁用无所谓统一和分裂的“混沌”来形容,仿佛更到位一些。
  其次,战国时期长久的征战,其根本原因,就已经是由于有着许多象秦王这样有欲一统天下之野心的统治者,积弱的时候被别国侵略,强大的时候就去侵略别国,才导致“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强秦本身就是在这些诸侯国互相吞并的过程中强大起来的;强秦“平定六国”的手段,则又比诸侯各国的互相征战更酷烈。影片一开始便介绍:秦兵每伐一城,必逞其弩强箭利,先从城外向城里发射大量的利箭,令城中百姓中箭无算。莫非某些人眼里,秦王原来就是这样“救民于水火”的?!
  同样是以统治者利益为终极目标的南征北战,同样是毫无正义性可言的攻城掠土烧杀抢掠,其他诸侯国之间的就令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强秦针对其他诸侯国的就是“救民于水火”,真是成者“英雄”败者寇呀。
  再者,瞧瞧秦得“天下”后又是怎样“救民于水火”的: 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与工程建设,满足穷奢极欲之生活,不惜对民众课以重税--据载,秦代“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同时, 其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宫、修骊山墓,所耗民夫竟在七十万以上。而秦自商鞅变法以来,法令即十分严苛,一人死罪诛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百姓动辄被罚充苦役或惨遭酷刑。到秦始皇时,更把严刑峻法推至颠峰。其酷刑之名目,诸如谪戍、籍没、黥为城旦、连坐、腰斩、车裂、枭首、戮、坑、磔、凿颠、抽胁、镬烹、具五刑(黥劓、斩足、笞杀、枭首、弃市)、族、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等等,不一而足。 秦始皇还把严刑(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