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光:“皇帝”与“打工”——四谈“枪指挥党”

看官先不要烦躁,这是本栏最后一篇讨论‘枪指挥党’的文章了。这次的讨论,论点很简单:因为中共的制度是‘枪指挥党’,所以,如果把中共的权力运作比作一个大公司,则军委主席才是董事长,而中共总书记不过是总经理或CEO. 至于国务院总理,有人说那是中国这个大公司的总经理,其实地位恐怕还要低一些;因为,我们看到,前几届总理都是专管经济,而‘中国’作为一个‘大公司’那是还有安全、外交等其它重大事务的,国务院总理在这些方面却都不是最高经理人--当然,这都是比喻。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关键在于军委主席和党总书记之间的权力关系。

如果军委主席就是党总书记,也就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这个问题的意义不大。那就像五十年代毛泽东、九十年代江泽民的情况,反正是权力集于一身,‘朕即军队’、‘朕即党’,党与军也就因此是分不开的。可是,董事长也可以不兼总经理,最典型的就是八十年代邓小平的情况。不过,那时军委主席邓小平排名低于党总书记,名义上还不大看得出来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关系。现在好了,十六大之后,权力关系明朗化;排名顺序呢,按照北京的说法,也更‘尊重体制’,江前胡后。谁是董事长,也就是老板?大家应该没有疑问了吧?

半年以前,在本报六月二十五日的‘十六大前瞻’专栏中,我们明确说过:‘后十六大’中共的权力结构,将是‘权力双轨制’,即江泽民通过掌握军队和意识形态而仍然当老板,而胡锦涛则将‘亲政’、‘勤政’,也就是干活。不过,董事长是老板而总经理是干活的这个道理,中国大陆上长期以来并不是太明白。因为产权关系不明确,连带的不太能够认识这个关系,这也不奇怪。你看九十年代上半期的中国,遍地都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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