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改基金会和其他非营利组织的调查和研究,中国的人权状况依然十分严重。虽然其中几项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在国会的听证会上作证,提出报告,然而情况并未有所改善。美国政府应当注意,只要中国的专制政权存在一天,这种恶劣的践踏人权行为就不会终止。
美国对华政策中,人权占有一定的位置。下面几项严重的人权侵犯情况是值得特别关注的:
1。劳改
中国的强制性劳改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共政权五十年代把苏联的古拉格照搬过来,并将洗脑(改造思想)和生产定为劳改的两项基本方针。这种制度是维持专制体制最有力的工具之一。监狱中普通刑事犯和政治犯被混合关押,一律得从事高强度的劳动。在极为恶劣、又缺乏安全措施的劳动环境中,犯人们有时每天的劳动时间超过十八小时。现在中国的劳改企业蒸蒸日上,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财源。虽然中美之间有双边协定,禁止劳改产品出口到美国,但是许多全部或部分由劳改犯所生产加工制作的产品,依然大量地流入北美和国际市场。
为了怕劳改产品被美国依法查禁,中方想尽办法,用改监狱名为企业名、贴上假标签等诸多手法,来掩盖产品是出自劳改奴工之手的事实。
2。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从1957年开始施行的一种“行政措施”。不用通过司法程序,可以对年满十四岁以上的公民进行一至三年的劳动教养。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停止,但随着邓小平的复出,劳教作为一种镇压手段又重新恢复。今天中国境内拥有超过三百家的劳教所,这里关押了大批的法轮功成员和政治异见人士。最近中国政府曾考虑对劳教制度进行改良,但是却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这个违反司法基本原则的制度。
3。强制性计划生育
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中国的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妇女的残害特别严重。强迫堕胎和结扎是推行此一政策经常使用的手段,另外还有罚款、关押和毁房的作法。生育第二胎在中国不仅是“违法”,简直就是“犯罪”。美国政府已经对这种违反人性的做法做出反应,将今年对联合国人口委员会的三千四百万拨款冻结。
北京政府九月一号新推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表面上开始允许夫妇生第二胎。但是依然有各种限制。第二胎和第一胎必须有四年的间隔,并且要先得到政府的许可。生了第二胎的妇女必须结扎,同时父母得交付“社会抚养费”,因为这增加了社会的经济负担。新法对于保护妇女权益没有改进,生与不生、何时生,都完全控制在国家以及它的素质极差的计生干部手中。
4。摘取死囚器官
由于中国大量使用死刑,每年数以千计的人被处死。摘取死囚器官,进行买卖和移植就成为一项为国家增加收入的事业。足够的人证物证显示,中国的公检法系统跟医院(都是国营的,许多属于解放军系统)和监狱合作,形成一个商业网,摘取死囚器官,赚取巨额利润。在大陆只有政治的特权阶级或富有的大款,才能获得器官。近年来这些器官也国际化了,不少华侨和外国人也到大陆出高价换器官。摘取死囚器官严重违反医德和国际的道德和法律标准。
5。宗教迫害
中国政府所允许并支持的“爱国教会”,扮演了工具的角色,协助政府对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家庭教会和地下教会进行打压和迫害。
将法轮功定为邪教,残酷地进行镇压。各地劳教所中挤满了法轮功的成员。已经有数百名成员被折磨致死。没有被关押的法轮功成员及其家属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基本人权被侵犯。
6。对少数民族的迫害
西藏人继续在流亡,达赖喇嘛不能返回西藏。藏人异见分子被关押虐待、处死。
维吾尔人的处境空前恶劣。中国政府镇压新疆的回民,将许多穆斯林回民当作恐怖分子处理。新疆的少数民族长期受到压迫,起来进行反抗、争取自由和民族权利的行动,都被扣上恐怖主义的帽子,给予最严厉的处置。美国政府应当严格加以区分,不要把维吾尔的抗暴和争取自由分子,跟加入艾盖答恐怖组织的极少数人混为一谈。
7。台湾与香港
台湾继续受到中共的武力恐赫。
香港的“一国两制”已经变质。法轮功成员的抗议活动被禁止。国际法轮功成员以及本人这样的美国公民,由于政治性的原因被拒入境。近年来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自由港口的自由度大受限制。基本法23条的反颠覆法势在必行,这将更加恶化香港的地位。
(12/14/2002 19:53)
原载《观察》本文网址:http://observechina.net/info/da.asp?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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