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起网络强奸案施暴者为警察

11月15日宁夏发生了一起由网络诱发的严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竟是银川某派出所的协警员。
  
    11月12日晚8时多,家住银川市的15岁女孩冉雪(化名)和刘媛(化名)来到银川市某网吧上网。冉雪以“灵菲儿”为网名进入“聊天室”。11月14日上午9时许,“灵菲儿”在网上遇到了一位网名为“交流电”的网友,彼此在网上了聊得非常投机。
  
    聊天中,“交流电”得知“灵菲儿”和她的好友已经连续上网1天两夜,欠了网吧230元的上网费,但她们身无分文,又不敢给家里打电话。“交流电”便大方地答应替她们出这笔费用。“交流电”来到网吧,向“灵菲儿”提出,帮她们付上网费没有问题,但要她陪其睡觉作为回报。这一要求吓坏了“灵菲儿”,她急忙借故离开,又回到网吧。
  
    “交流电”并未就此罢休。他再次来到该网吧,替“灵菲儿”交了50元的上网费后,将已经连续上网两天三夜的“灵菲儿”带出网吧。“交流电”先带着“灵菲儿”吃饭,然而又进入某迪厅玩到凌晨1时多。在送她回家途中,“交流电”带着“灵菲儿”行至一僻静无人处,原形毕露,一把将弱小的“灵菲儿”掀翻在地。“灵菲儿”在挣扎中咬破“交流电”左手食指,恼怒的“交流电”捡起身边的土块向“灵菲儿”头部砸去,并把土塞到她嘴里,其罪恶目的最终得逞。事后“交流电”逃离现场,“灵菲儿”找到一座电话亭后向“110”报案。
  
    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郎波被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他竟是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某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所的协警员。11月28日,此案移送兴庆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郎波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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