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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信访办

作者:薛东华  2002-12-10 05: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我们小时候听人忆苦思甜,开头总是一句“在那黑暗的旧社会”。当时的感觉就是旧社会天天阴天多云,极少出太阳。后来长大了点才知道,这其实只是个时间概念,指的是从民国初到1949年10月之前,而并非指那时候的天气不好。那么民国以前的古代便是更加黑暗,可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旧社会了。

但无论是个什么社会,老百姓总是有冤情,而有了冤情,就得找当官的也就是领导讨个说法。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旧社会,也就是中国古代,谁要是觉得冤得慌而咽不下这口气,就有两种办法。一是找楷书好的人写好了状子(注意,不能用蝇头小揩,因为领导大多上了年纪,眼神不太好,而越是大领导,眼神就越不好),然后打听好了领导轿子的经过时间,瞅准机会,往当街这么一跪。什么都别说,就高喊一个字,“冤”。碰到这种事,再大的头头,也得下马歇轿,来接状子,按现在的说法,这就叫舆论压力。你看,在当街闹市,那么多人大眼瞪小眼,领导不但得接状子,而且还得在短时间内给个说法。要是更难得一些的领导呢,那还得亲自上前来扶起那喊冤的,并且清清嗓子,来那么一段慷慨陈辞。按现在的说法,这就叫政治秀,这种事多半发生在上级领导下基层莅临指导的场合。但这个办法也有一定风险,要是碰上了那一小撮没有通过“三讲”,又不知道何为“三个代表”的坏领导,不但冤情解决不了,还要被当街打烂屁股,光那医药费就不上算。

既然当街拦轿子有如此风险,那么喊冤的人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到衙门口去击鼓喊冤。这古代的衙门很可能就是现在的市委或市政府,要么就是市中级法院,但那时候社会制度特别黑暗,不但党政不分,就连公检法都是一个人,也就是老爷,这老爷搁现在就得叫公仆。但只要这鸣冤鼓一响,甭管什么时辰,这公仆老爷都得赶紧收拾停当,升堂问案。但这个办法施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就是那些当差的可能会把那只大鼓团团围住,然后对你虎视耽耽,叫你连靠近的胆量都没有,更不用说去擂鼓了。当然,当差的这么做都是上边的意思,其实,当差的也都是百姓,那有如此狗胆。然而有些领导觉得这样压制群众呼声太过明显,就干脆折衷一下,把鼓换成石头的,这样你要擂鼓请便,但不保证领导能听到。还有一种领导心眼还算好,怕老百姓去擂那石头大鼓震裂了虎口,干脆就在鼓边上用软绳一拦,旁边竖一小牌,“国家重点文物,请勿擂鼓。”这两种鼓我都见过,当时站在大鼓旁边,对古代领导的良苦用心和超凡的智慧赞叹不已。

前面说到无论什么社会,老百姓总是有冤情的,这当然不包括共产主义社会,因为到了共产主义吃穿用随便拿,老百姓就担心吃得太饱撑死,玩得太多累死,哪有时间有什么冤情。

自从百姓有了天气特别晴朗(但不保证没有沙尘暴)的新社会之后,不但鸣冤的鼓没有了,就连领导的座车都变得神秘兮兮的,因为领导现在都装备茶色玻璃,而且经常换车牌,或者干脆就换车。但老百姓的冤情还是有,就还得找领导讨说法。这也难不倒当领导的,要不怎么说社会主义有优越性呢(初级阶段还尤其如此)?现在的中国各级政府里有一个不但古代政府,就连西方政府都没有的专业部门,信访办。这样,百姓再也不用担心被当街打烂屁股,或是震裂虎口,就能轻而易举地递上你的冤情了。

这信访办顾名思义,就是写信和来访。注意,第一是写信,你看这信字排在前面,说明领导上特喜欢看信,而不喜欢来访。信访办的使用方法很简单,谁要是有了冤情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还是请那揩书好的(这次要蝇头小揩,因为字太大就成了大字报,那可就犯了性质问题,谁都帮不了你了),写了状子,贴上邮票,丢进邮筒就算完事儿了。剩下你要做的就是等领导的回音,一般来说这段周期比较长,究竟有多长,谁也说不准。但最近看到国内的报道说,有人收到了四十四年前寄给他的信,这当然是世界邮政史上的奇迹,可以申请吉尼斯。但对有冤要申的人来说,四十四年是长了点。如果你实在等不及,可以考虑再寄一封以避免邮局丢失的可能。等你寄到第二十封信还没有回音的时候,就得考虑问题出在哪儿了。因为信访办的人通常比较负责,不会公开把你的信当成垃圾,但私下就难说,因为谁都有把信当成垃圾的权利。比如说你写信告的是你们领导,那你这20封信恐怕现在就在你要告的那位领导手里。你可千万不要怪邮局,邮局绝对不可能把你的告状信送到你要告的人手上,这是连三岁小孩都明白的道理。但信访办的同志可不这么认为,他们会很认真负责地把你的每一封信转到,并且批上“请酌情处理”几个字。这是公文的说法,按老百姓的话就是“你看着办吧”。你们领导有了这几个字以后,连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从这一点就可以初步判断你那20封信的下落。

其实这个转信的过程既不经济,又浪费时间,但信访办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作用就在于此,要是人人都把告状信直接交到你要告的领导手上,不但让领导上当时就下不来台,而且老百姓恐怕也没这个胆量。所以领导上设立信访办这个部门可谓用心良苦,并非是想安排几个机关剩余人员。

但你要是觉得写信的结果完全出乎你的意料,就可以考虑那信访办的第二个字,也就是上访,按百姓的说法就是亲自走一遭。虽说要找的都是同一部门,但这上访的学问可比写信要大得多,而且,其难度也相应增加。首先,你要完全搞清楚什么叫“依法、逐级和五人以下”。你要是最近有幸去中国的农村走走的话,如果你还没有看到公路两旁、院墙、猪圈和鸡窝上到处写的歪歪扭扭的大字“严禁非法上访”,“严禁非法越级上访”,“严禁集体上访”,“集体上访就是违法”等等标语的话,那你去的地方可能刚刚发过大水,把能写字的墙都冲垮了。从这些大字标语可以看出,上访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一般人很难搞清其界限究竟在哪里。但有一点领导上已经指示的非常清楚,那就是只写信不上访就可以避免违法的可能性。根据国家信访局王月宗副局长的最新精神,上访要依法,但却没有说依的是什么法,第几款、第几条。查遍中国法律大全,也没找出上访法或信访法。但我相信王副局长绝不会信口开河,把没有的法说成有,有一种可能是该副局长指的是中国的宪法,因为其中就有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一条。也可能副局长指的是某个暂行条例,或是内部传达的某个领导讲话,又不便对普通百姓说清楚,所以就在此卖一个关子,给大家在告状之余也留点悬念。

说到中国的暂行条例,那可是值得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学习的先进经验。因为要是只看中国的宪法,你还以为中国人民是世界上最自由最幸福的人呢。但领导上又认为不能让他们最自由最幸福,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便会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把现在的“中国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当回事。所以才有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暂行条例和暂行规定,让百姓们亲身体验一下什么叫做初级阶段。对于农民、市民、小商小贩们来说,知不知道中国的宪法无关紧要,但要是不清楚暂行规定,可能马上就要倒大霉了。只有外国人个个单纯而又傻乎乎的只知道宪法,所以中国的宪法也就是写给他们看的。

上访的第二条注意事项是“逐级”,意思是,如果你要告的是你的领导,这状就只能告到这位领导那里,再高一级就是越级了,而按土墙上标语的说法,越级就是违法。你也别那钻那牛角尖儿,老想知道是什么法的第几款、第几条,领导上要是想让你知道,早告诉你了,要是不想让你知道,你急死也没用。但王副局长可不是这么说的,他只是说政府不提倡越级上访。你可千万别以为政府不提倡但又没说反对你就可以浩浩荡荡直达中央了,知不知道前些年领导上也不提倡生二胎,但你要是胆敢生了二胎,还能保住你家的房顶就算你牛。所以领导上不提倡的事,最好连想都甭想。

另外一个上访注意事项就是“五人以下”。这个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人越少越好,最多五个(不知道小孩算不算在内)。这一规定的理由也非常简单,就是怕影响交通。想想在那黑暗的旧社会,那些还没当上公仆老爷的愤青们(现在叫革命先烈),天天净琢磨着怎么给那些当官的添乱,上街游行、喊口号什么的当然是人越多越好,从来也没人关心过是否会影响交通(而且专捡闹市区添堵)。而那时候的当官的,甭管心里怎么不舒服,也没人敢给这帮愤青来个五人以下的规定。因为那时候无论社会制度怎么黑暗,但这脸面还是得要,比如说保留个反对党的报纸和办事处什么的。当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玩儿的是假民主,实际上背地里对反对党恨的直咬牙,但表面上还得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现在的领导就没这么多麻烦,除了宪法上写一些让人摸不着边际的话之外,那些起实际作用的暂行条例和规定都是非常简单明了。比如说可以生孩子的个数、实际可以结婚的年龄(别美滋滋的以为是婚姻法规定的年龄)、可以到信访办敲门的人数等。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现在的百姓最好不要觉得自己有太多的冤屈,因为你可以经常回忆回忆旧社会的苦,便知道新社会的甜了,别老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给脸不要脸。即就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一小撮老百姓有了点冤情,也用不着搞什么衙门击鼓、跪街拦轿那一套封建的东西。你只要严格遵守写信在前,上访在后的规定,并且千万牢记写在猪圈墙上的那些话,你的冤情能否得到解决那是领导上的事,但我保证你不会进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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