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岳飞之死

关于南宋爱国名将岳飞被冤杀的原因,一般都认为是他力主抗金、反对投降议和的立场,同顽固坚持妥协投降路线的南宋最高统治集团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因此被宋高宗赵构以及秦桧之流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去之而后快。为了满足金朝方面“必杀飞,始可和”的蛮横要求,赵构、秦桧遂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屠刀砍向战功卓著、赤胆忠心的岳飞。这个说法固然很有道理,但似乎并不全面。岳飞的悲剧,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另有深层次的原因。其一是他无意中卷入朝廷内部的复杂关系,出于公心仗义执言而触犯赵构本人的利益,从而使其对岳飞产生猜忌、嫉恨,种下冤杀功臣的祸根。二是封建官场嫉贤妒能、打击异己的险恶氛围,导致岳飞成为宵小之徒蓄意陷害的对象,终于酿成千古同悲的“风波亭冤狱”。

  宋代自宋太祖赵匡胤利用军队发动“陈桥驿兵变”开国以来,鉴于前代功臣宿将擅权以致江山易手的教训,一直把防范武将专权干政作为国家的既定方针。岳飞作为统帅一支雄师的方面大员,自然要成为赵构防范的主要对象。如果岳飞功劳不那么大,才干不那么高,就像刘光世、张俊之流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则朝廷尚可以有几分放心;或者假如岳飞性格不那么刚直,为人不那么坦率,对朝廷事务噤若寒蝉、言不及义,就像韩世忠那样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朝廷亦至少不会如此快地启动杀机。然而岳飞偏偏是一个血性汉子,对自己认准正确的事情非发言不可,这就直接触犯了赵构的私衷,其大祸临头也就无可避免了。

  应该说,岳飞秉公议事、仗义执言的性格是一以贯之的。早在他还是一个下级军官时,就因这方面的原因而遭受过打击。宋高宗赵构刚即位,年仅24岁、身为下级军官的岳飞就不顾位卑言轻之嫌而上书赵构,反对南逃,力主北上抗金:“臣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奏书触怒了赵构和朝中妥协派大臣,愤懑恼怒之余,他们给岳飞扣上了“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罪名,革去了岳飞的官职。

  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岳飞秉公言事的个性并未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遇有他认为正确的意见,他仍然要坦率表达。这样一来,赵构对他的猜忌便越来越重,悲剧的发生也就很难避免了。

  这中间有一件事尤其让赵构大为反感,使他内心深处断定岳飞为“反侧之子”,有“不臣之心”。当时赵构因无自己的子嗣而立太祖后裔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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