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浪人:评胡锦涛12月4日关于宪法的讲话

胡锦涛走马上任中共总书记后,终于12月4日公开亮相对全国老百姓发表了第一场演说。虽未播出全文,出乎众人意料之外,讲的不是反腐败,也不是与时俱进谈三个代表,突然大谈特谈有关宪法问题,特别是82年的宪法问题,他极力推荐抬高82年宪法。中央政治局常委来了五个出席会议捧场,连李鹏也到会捧场。未到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黄菊和吴官正也可能同意胡的讲话,也可能不赞同。即使不赞同,少数服从多数,三比六总是少数,不服从也得服从。

82年宪法讲了些什么,我老早就忘记了。不单是我忘记了,我想大陆平民百姓能说出82年宪法讲了什么的恐怕也是寥寥无几。其实何止平民百姓忘记了,中共大大小小官员有几个能记得起82年宪法讲了什么。

中国有没有这部宪法本来就无所谓。宪法这个玩意儿原先就是中共手上的一个玩物,制定宪法的人制定后也就忘记了,依然我行我素,独裁压倒一切,专制压倒一切,无耻压倒一切。最先忘记宪法的恰恰就是毛泽东

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讲:“……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是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他又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和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讲法制,后来儒家讲人治。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5页)。当时的王储刘少奇在同一个会议上也附和毛泽东的看法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的参考。”(同上)

几十年来,中国的宪法就如同一张废纸,大家都记不得了,连毛泽东也这样说,可是胡锦涛即位不到一个月,突然大张旗鼓来宣传宪法,而且着重提起82年宪法,口气十分坚决,还提出一个所有中共历代头头没有提出过的新名堂:“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还咄咄逼人的说:“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于一个刚上台的总书记,突然讲出这些话,的确令人费解。

不单单胡锦涛看重82年宪法,从新华社发的这2957个字的新闻来看,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看样子也一致看重82年宪法。李鹏甚至在同一个会议上斩钉截铁地说:“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何这样出人意外谈这些?我想,极大可能就是,明年三月人大开会在即,时间相当紧迫,中共内部一定有那么一批人在活动,并且向胡锦涛新贵们挑战,提出要求与时俱进,修改82年的宪法。那么到底修不修改?我推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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