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官维持原判 谢霆锋无须坐牢

(香港综合电)香港法院昨天对艺人谢霆锋撞车顶罪案进行刑期复核,裁判官维持两被告原判,即谢霆锋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涉案的警员刘志伟监禁半年。

  裁判官在庭上指谢霆锋所犯并非重罪,反而刘志伟身为公务人员,知法犯法,本应重判,判处徒刑半年已是重罪发落。

  裁判官卫以宽说,谢霆锋的原有判决并非过轻,他在还押期间的监狱生涯已令他得到教训,同时也考虑到他是初犯,所以维持原判是正确的。

  他说,谢霆锋年轻,判处他入狱是最后选择,应该给予他一次最后机会、至于他会否珍惜则有待时间证明。

  他说:“监狱里的年轻人应该减少。”

  卫以宽也强调,不应该以谢霆锋是名人而给予重刑或较轻刑期,他又举出以往的案例作为佐证,一些类似的案情也曾给予社会服务令的判决。

  卫以宽谈到警员刘志伟的判刑时说,他作为一个任职10年的警员,年纪已有28岁,最少要拒绝顶包的司机的要求才对,但他没有这样做,知法犯法。

  昨天谢霆锋由父母陪伴出庭,他依然面露笑容,一派轻松,不少他的歌迷在庭外声援他。

  可是庭外也有反对的声音,其中有一位中年女子一早就守在庭外,大声怒责。

  她说:“没判谢霆锋坐牢,对下一代是错误的教育,连小朋友都会对老师说,‘做错事不能处罚,最多只能要求做社会服务。’”

  谢霆锋与父亲谢贤步出法庭时忍不住露出笑容,母亲狄波拉更是喜极而泣。

  身披深蓝色外套的谢霆锋,在离庭时不发一语。

  律政司可能对法庭的复核结果提出上诉。不过,主控官说,律政司将详细研究后才作出决定。

  谢霆锋今年3月在红棉道撞车,由助手成国定顶包,结果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被判服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但同案的警员刘志伟被判入狱6个月,引来公众批评不公平。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提出要复核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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