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花钱诱致幼女怀孕 两花心老头被判7年

广东河源市紫金县两位年近古稀的兄弟老翁为寻找刺激,竟以零花钱为诱铒,多次奸淫一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并至她怀孕堕胎,此事在当地引起公愤。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这对为老不尊的兄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零花钱为饵强奸幼女

被告何榜华与何汉华都是河源市紫金县青溪镇人,属堂兄弟,案发时分别为68岁和67岁,均是应该在家颐养天年,享受绕膝之欢的年龄。然而,这兄弟俩却还是满脑子的花花心思,一直想找点刺激。从2001年2月至9月间,两人采用给女孩零花钱为诱铒的方式,在各自房间内和村里的何树坪山上等地方,对一不满14岁的少女何某多次实施奸淫,并致何某怀孕。何某家人发现后报了警,2001年10月9日,两案犯被紫金警方刑事拘留。

经广东省公安厅医学DNA检验鉴定,被害人何某怀孕的胎儿与被告何汉华符合亲生关系。今年2月28日,紫金县人民检察院以何榜华、何汉华犯奸淫幼女罪向紫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受害人何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除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外,还应判令两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身心健康赔偿费等损失共计13000多元。

罪行败露被判坐牢7年

紫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榜华、何汉华无视国法,采用金钱引诱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院依照刑法和民法有关法律规定,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何榜华、何汉华有期徒刑7年;判决被告人何汉华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直接经济损失942.7元,驳回附带民事原告人何某其它诉讼请求。


(人民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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