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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的黑箱作业大揭秘

 2002-11-04 23: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房地产商有着自己的生存逻辑,并且从房地产在中国兴起之时就开始了,黑幕层出不穷。本文披露的虽是个别地产公司的所作所为,但此类“商业手法”,却值得北上置业者一读。

消费者的头号投诉目标

重庆新东福花园老总携款潜逃;北京通天苑发生物管打人事件;深圳万科遭业主投诉;记者采访中创物业与业主纠纷被暴打……一时间,房地产“问题风暴”席卷全国,房地产商成了面目狰狞的魔鬼,层出不穷的购房纠纷和质量问题使房地产成了头号投诉目标。

与此同时,炒地皮、偷工减料、假按揭、价格虚高、虚假广告、空手套白狼、钱权交易,所有被猛烈抨击的地产界问题没有任何改变,面对舆论和业主的抨击,房地产商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毫发无伤,他们仿佛成了不倒仙翁。究竟是甚么原因让他们无所顾忌?是甚么力量让他们如此嚣张?

月前,笔者与一名资深房地产策划人李丁(化名)进行一番深入的交谈,他这样告诉笔者:“房地产商有着自己的生存逻辑,并且从房地产在中国兴起的那一天就开始了,黑幕层出不穷,生生不息……”

地皮是黑色的

在得到不透露姓名的承诺后,李丁向笔者描述了真实的房地产界。

“我从来”S有在正部v渠道批到”L地皮。{v李丁说,”u谁不想央v明正大挣” 实在是弄不到手。”

征地是开发楼盘的第一个环节。按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具有相应资质就可以申请地皮,但实际操作却是另外一回事。

“地皮早就被有关系的丑v瓜分了,他们神通广大丑v胆大包天。比如几年前瓷v圳宝安土地分局的一个负卖人(事发后畏罪自杀),独自一人就把城区的土地卖光了。”

按照李丁提供的信息,只要贿金及时交上,至于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很多地方制订了若干土地优惠政策,至于如何优惠就看官员的脸色。”

他特别提到他所供职的公司有个秘密账本,裹面记录了所有见不得人的开销,“他们的嫖娼费也记在裹面,这些费用我们要列入楼盘开发总成本的。”

权钱交易成了楼盘开发的第一块基石,由此衍生的地下土地交易市场,“在每个城市都存在,凡是大权在握者基本上都握着几张紧俏均v文,即使手头没有,他也会通过一些渠道弄到手。”

银行融资的“特殊渠道”

笔者问他:“多少钱可以操作 一个楼盘?”

李丁:“一个号称总成本1亿元的楼盘,开发商实际总成本不超过1000万元。有背景的人连这1000万元都可以不用出,他们自有办法。”

拿到批文后,开发商开始到银行融资。“我们的成本和外界所了解的成本不一样,对于一个开发商,他们的实际成本主要由两部份组成,公关费和关系费,二者缺一不可。”其他成本则向银行贷款。

为了鼓励投资,国家金融政策曾对届v地产大幅倾斜,而这种政策倾斜成丑v房地产商投机的最佳途径。按规定,银行贷款的前提是开发商前期投入25%的资金,但地产商也有对策。

通常,银行的人会对开发商进行指点。比如向开发商透露只有银行内部才知道的“打分制度”,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认定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允许向外透露,但行内人士说,“我们会先打听谁是经办人,然后通过特殊渠道把他们请来,他们会告诉我们分数是否达标,并指导如何修改资产负债表以提高分数便于贷款。这样,我们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了资产优良的公司。这个环节最关键,一旦打通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

开发商通过抵押批文和楼盘从银行获取建设资金后,接下来就是用叫“假按揭”套取更多资金。其典型操作手法是,搜集员工的身份证或一些不知情的人的身份证,签订虚假售房合同,然后和真合同混在一起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

笔者:“银行不会怀疑?”

李丁:“说句实话,所谓无商不奸,我们这套把戏他们清楚得很。但“拿人手短”,只要能骗过国家,他们自然会睁只眼闭只眼。一个楼盘如果运作顺利,一般两年半就可以卖完。随着销售结束,这些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如果追查房地产公司的资金流向,其实楼盘销售实际上在“假按揭”阶段就已完成。先期的抵押贷款可以让开发商的资金退出来,而按揭贷款则让他们提前获得利润,后期销售不过是把银行的贷款填平而已。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悄悄发生了转移,而建筑成本和楼盘风险实际上由银行承担,这就是房地产商津津乐道的“空手套白狼”。这也不难解释诸多房地产老板为甚么能够“携款潜逃”。

如果销售不理想,他们则有另有妙计:“抵押给银行,按市价评估。”

据了解,西部某城市一银行支行行长是个中高手,她和开发商串通一气疯狂贷款,短短几年,违规贷出资金几个亿。事发后,她迅速和开发商达成攻守同盟,补办抵押手续,对抵押楼盘高额评估,结果抵押的楼盘价值高于贷出资金,该行长毫发无伤,甚至要求“官复原 职”!

以上违规操作的后果是:银行的呆账,房地产开发商欠款曾在其中占了24%,与之相比,老百姓按揭欠款只占0.4%。

“摆平”质量问题

笔者:“质量问题根源何在?”

李丁: “说来话长。中国有26000多家房地产公司,但有建筑能力的有多少?我们主要是通过承包来修建楼盘。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模式:某楼盘由某知名设计院设计,由获得鲁班奖的某建建筑公司承建。从正常的项目运作流程来看,这没什么问题。建筑市场是个大市场,也讲究市场细分。但是谁来承包、预算多少就有猫腻了,我们一般会层层转包。外界炒作的工程招标多半是骗人的,因为开发商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我们会把工程分包给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另外,一些官员也会推荐一些承包商,“花花轿子人抬人”嘛!我经常看到工地上的人根本不是和我们签合同的人。那些包工头是房地产生物链中利润最低的一环,他们主要靠剥削工人和偷工减料发财。”

笔者就他所陈述的情况多方求证,发现各开发商操作手段大同小异。

层层转包的直接后果是层层盘剥。层层盘剥的结果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建筑商为了保证利润,只有偷工减料。这就是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

笔者:“开发商为甚么不干涉?”

李丁:“这就涉及到一个对谁负责的问题。表面上,我们对业主负责,其实,我们面对的是政府和银行。”

由此可见,目前所看到的诸如“面积缩水”、“房屋渗漏”、“延迟交楼”等问题其实早在开工之初就埋下伏笔,这是必然结果,开发商和建筑公司都心知肚明。

按规定,建筑施工必须请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但目前的监理公司是买方市场,开发商占绝对主动权,监理公司形同虚设。开发商为了抬高楼盘身价,请一些知名监理公司监理,但这并不能改变监理公司的被动角色。而有关职能部门的例行检查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你看到有因质量原因停工的报导吗?”李丁反问笔者,顿了顿:“即使有也被摆平了。”

采访中,他用的最多的词是“摆平”,这几乎可以认为是房地产业的行规。

地产商自己培养的“记者”

“媒体靠我们养着呢!”谈到媒体,李丁流露出一丝不屑。

楼盘开工后,开发商开始策划包装上市。通常周末的时间安排是这样的:上午接受某新报记者采访;中午和某时报房地产专刊主编吃饭;下午在某咖啡厅和某电视台广告部主任喝茶;晚上则和某晨报副主编共进晚餐;“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广告。”

媒体炒作的花样很多,“污水四流的地方可以被说成天堂,强调的是阳光、绿地、海景。”李丁说,“开发商都培养了一些记者,形成一个内部圈子,他们定期写吹捧新闻,制造概念。”比如最近报道的北京的一条臭水沟居然被说成水晶楼盘。

在媒体与房地产商的合作中,最具影响力和最有效的莫过于明星楼盘评选。“明星楼盘是媒体的绝妙发明。看起来很堂皇,很现代,实际上,一样见不得人!”

李丁说,明星楼盘评比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广告投放量,昆明某报的十大明星楼盘几乎就是广告投放量排名。一般而言,省级明星楼盘的标准是50万元,国家级明星楼盘的标准是200万元。“10个明星楼盘加上若干推荐楼盘,粗粗一算就是千万纯利润!”

据调查,一个楼盘的广告投放量从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占开发商实际投资的30%-40%。“现在的房地产公司太多,广告效果相对几年前大打折扣,唯一的办法是加大广告投入。”

开发商的资本以关系和贷款为主,但广告却需要现金投入,因此,开发商只有将后期建设资金投入广告窟窿。“很多楼盘出现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这裹就埋了病根。从某种角度而言,房地产广告繁荣是以透支楼盘质量为代价的。”

洗刷“原罪”有一套

笔者:“炒地皮、骗贷款、虚假广告、偷工减料……这么多问题,开发商不怕法律惩治?”

李丁:“这些隐患是开发商挥之不去的阴影,唯一的办法是洗刷“原罪”,物管公司就应运而生。物管公司一般建立于楼盘建设尾期,这个期间也是前期积累问题的集中爆发期。”

按常理,物业管理是开发商吸引业主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成了开发商的替罪羊。

笔者查阅了最近关于房地产纠纷的报导,发现物管和业主的冲突成了主流,而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开发商却置身事外。“他们早开溜了!开发商一般在交楼后期就逐渐从楼盘中淡出,把问题全甩给物管,从而轻轻巧巧把自己的“原罪”洗刷了。更有甚者,他们还反过来谴责物管公司,简直是贼喊捉贼!即使业主把开发商告上法庭,他们也会想办法摆脱纠缠,尽量把问题推向物管,而法院怎么判还很难说。”

笔者:“质检部门为甚么放水?按照规定,完工的楼盘必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楼。”

李丁:“检查的人就是给我们发开工证的人。楼盘封顶后,我们会请领导剪彩,至于问题,你觉得他们会说吗?他们大权在握,谁敢追究他们的责任!”

先天机制的缺陷

所有问题都在一系列暗箱运作中产生,业主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等到他们发现自己的房产问题百出时,居然找不到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只有受害者,没有肇事者。

物管公司没有这个义务,房子不是他们建的;开发商早巳人间蒸发,即使“健在”,也多半是个空壳;目前流行的解决办法有两种:对于大公司,他们为了维持品牌和信誉,一般会给予一定赔偿,操作方式是和业主达成和解协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小公司,他们的做法是破产。先将资金四处转移,然后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总之,损失不会由开发商承担。

由此产生了一个关键问题:破产的房地产公司还能不能开发新的楼盘?答案居然肯定的。李丁说,昆明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个楼盘;出了质量事故后,照样在另外一块地皮上开发楼盘,“只不过换了名字而已”。有业主发现后曾向有关部门举报,但举报信如石沉大海。李丁说:“开发商都是有背景的人,和一些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谁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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