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犯贪污罪被判极刑。死期就在眼前,洪某也像其他贪官一样“悔”了一回,因其“悔”语精微,现不妨抄录于下:
其一,去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那么多次,住过无数豪华宾馆,既有权住又有钱住,却没住过总统套间;其二,整日花天酒地,几乎吃遍世上的山珍海味,喝尽人间的玉液琼浆,既有权喝又有处喝,竟没喝过路易十三!更亏的是,家里还放着四瓶,却被抄了。
说实话,洪某的“悔”,简直叫人望尘莫及。一些贪污犯在死期来临之际,常作视死如归状,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去的去了,该玩的玩了,饱尝人间美味,这辈子活得值。看来,他们也太知足了,岂不知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该”的还有更高档的呢,他们比起贪官洪某,无疑只属于“小巫”。你看,洪某住过豪华宾馆,还“悔”其没有住过总统套间;喝尽人间的玉液琼浆,还“悔”其没有喝过路易十三。真可谓“心存高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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