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世纪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许多国家都取得过胜利,那么是否凡暴力就应该诅咒并最终放弃呢?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智者、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领袖甘地被问美国记者问道:非暴力运动是否能打败希特勒?
甘地也无法正面回答,只能说:不经过痛苦和伤害是不行的,人们要通过承受伤害和痛苦将社会的不公正显示在世人面前,使这种不公正变得如此明显。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印度、美国、南非等地的胜利都确实如此。
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南非的Sharpeville,警察向数千名和平示威的人群射击,导致69人死亡,其中有8名妇女和10名儿童,至少180人受伤,警察共发射705发子弹。正是这一屠杀,导致南非暴力反抗兴起,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相辅相成。南非政府受到了广泛的谴责和制裁,民权运动得到了世界的关注和支持直到最后胜利。世界的新闻界一直报导着南非政府的不义和黑人的抗争,功不可没。
同样,在美国民权运动中,电视直播让全国看到警察殴打并使用警犬攻击和平进军的示威者,直接导致了民权运动的迅速壮大,最终促使《民权法案》诞生。
但这些胜利的前提是,这必须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尽管其中有如此多的不公正;其次,社会的大多数人能够知道这些暴行的真相,大多数人能够表达意愿并对政府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必须不是反人性的。比如,英国政府中虽然无法避免有少数无人性的人掌握权势,但是其政府机制决定了这种人不是主导力量,也无法成为主导,自由开放的新闻传播使得暴行无法被掩盖,公众的力量能够通过舆论来显示。
同时,即使是信仰非暴力的和平主义者,也无法否认暴力存在的必要。
美国的阿米什人是绝对的和平主义者,他们的英雄是在遭到印第安人袭击时不抵抗而全家遇难的人,他们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拒绝服兵役。也只有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他们才可能以信仰的缘故,在战争期间受到宪法的保护。不过他们必须在战时参加跟军事没有直接关系的义务劳动,比如市政建设。
甘地在二战期间放弃大好机会,坚持将独立运动推迟到战争结束。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反对暴力,但是在享受别人投入战斗而带来的安宁时,自己就不应该趁机取巧。
如果暴力是以自卫为目的,任何人也无法否认其正当的意义。即使绝对的和平主义者,也只能自己放弃自卫的权利,而不能剥夺他人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反抗的权利。如果在个人和群体的生存已经没有指望的时候还要侈谈非暴力,只是让屠杀更方便地进行。
比如,非暴力不合作在希特勒德国是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希望的。即使六百万犹太人遭到了屠杀,德国公众对屠杀并没有多少了解,而且公众的主流态度是仇恨和蔑视犹太人,美国和欧洲其它国家知道犹太人在大屠杀之前的处境,除了少部份人,主流的态度是冷漠和幸灾乐祸。直到纳粹暴行被暴露在世人面前之后,公众才开始反省。缺乏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就绝对不可能有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这种环境中,暴力反抗是唯一的选择。同样,在亚美尼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波黑、科索沃的种族屠杀中,在巴基斯坦军队屠杀东巴基斯坦(现在的孟加拉国)的知识分子和约三百万平民时,在苏联清洗两千万人的年代,在现在的朝鲜、伊拉克,非暴力都只能是废话。
在两千多年的漂泊中,犹太人四处遭受歧视、欺压甚至杀戮,即使在被送进毒气室和屠场时,他们还是那么逆来顺受。然而华沙的部分犹太人,在隔离区内的犹太人被屠杀殆尽的时候,终于拿起武器跟德国军队作战,他们明知道这没有胜利的希望,但是这种战斗即宣告了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荣耀。隔离区最终被炸成废墟,他们就在废墟中作战,直到部分幸存者最后不得不撤离到乡村打游击。一直到战争结束,德国兵也不敢在夜间进入已成为废墟的隔离区。
很多人感到奇怪,为什么犹太人、中国人和其它地方的大屠杀受难者,如此温顺,一群群被少数士兵赶到屠场而不反抗。
其实对大部分人来说,暴力从来都不是一种选择,即使是在明知要被屠杀的时候。在不知道自己被屠杀的命运时,人们会有幻想,会顺从;在血淋淋的杀场,人们的恐惧已经淹没了勇气,绝望使得反抗的念头都已经不可能产生。当我看到记录片中犹太人大步跑向坟坑前被射杀的情景,不禁热泪盈眶。两千多年来,被屠杀的中国人何尝不同样如此。
中国历史上比犹太人所遭受的更惨酷的一次次杀戮,人们不仅被杀戮、被强暴,甚至被当作军队的粮草,就连目睹亲人遭难的人也顺从地成为帮凶。比如张献忠屠武昌时,杀尽妇孺老弱,将成年男子全数充为士卒。张献忠的军队就是这样征集来的。屠川时,兵丁中同样有大量是在四川抓获的。张献忠不仅杀尽百姓,同样杀戮这些士卒。这是怎样的炼狱!
为什么暴行得以顺利进行?我只能得出一个答案,那就是缺乏反抗的勇气。在恐惧控制下的人,甚至可以被屠杀自己亲人的魔王驱使,去杀戮其他毫无反抗的人,直到最后自己也被宰杀。
我们必须意识到,在任何时候,勇气都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格。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敢于拿起武器反抗,这需要勇气。古往今来的屠杀受害者给我们留下的教训就是,绝对不能放弃暴力反抗,一定要有自卫的勇气。
在通常社会中,这种极端的情况不一定会发生,但是各种不公正却时刻在发生,尤其是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面对不公正,勇气尤其重要。这不是靠一时血气或者求生本能可以激发出来的,它需要信念。非暴力不合作正是最重要的抗争手段,勇气就是它的基础。
相对而言,非暴力很容易做到,而不合作则很难,这需要有勇气坚持信念、承受痛苦。在过去几十年中,在中国的历次运动中,不合作者屈指可数,那么多人痛哭流涕、痛改前非,而合作者并未因为屈服就能免于屈辱和痛苦,只是人们以为,屈服就可能会少受些痛苦。然而,强权的力量正是来自于人们的屈服和顺从。这强权,不仅仅是政府,还包括一切可以支配他人的个人或者团体。
在现代中国,人们普遍缺乏勇气。一个韩国女人可以让一百多男人跪下,虽然他们并没有过错,而唯一有勇气拒绝下跪的人却要承受失业的后果。要忍受屈辱和伤害的太多太多,打工的男男女女被迫脱衣搜身、关狗笼、遭毒打、超强度无偿加班、被克扣工资、甚至没有报酬并被剥夺全部押金,在危害健康和生命的场所干活,以至发生火灾时无法逃生被烧死,或者慢慢中毒死亡等等。对这些,属于贱民的打工者都选择了顺服。而贱民阶层以外的城市居民,在政府镇压法轮功的过程中,难道不是同样地顺从?
然而,在大多数国人习惯地对一切淫威和暴虐屈服的时候,法轮功信徒们的勇气,却赢得的全世界广泛的支持和尊敬。虽然他们在中国被宣传成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邪教,虽然他们被关押,遭到非人的折磨,已经有数百人被折磨致死,但他们坚持非暴力抗争,绝不屈服。这样的勇气真是五十年来的异数。
尽管我绝不接受他们的教义,但从人的角度,他们的勇气值得我由衷钦佩。当然,同样有勇气的还有其他遭到压制的地下教会的信众,一些为民主不惧风险、身陷囹圄的人士,还有为民请命的英雄等等。但当作为一个群体,能够如此坚韧,如此不屈不挠,如此组织有序,如此忍受痛苦,他们的勇气,确实是最值得赞赏的。
必须看到,法轮功的非暴力抗争,是现实条件下的产物:即相对开放的社会,信息传播不再被政府彻底垄断,中国政府的行为受到国际社会的监督。正是中国经济对国际社会的依赖,才使得这种监督成为可能。否则,对一个“什么这制裁那制裁,我们不怕”的强权,就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干涉内政”。
在五十年前的中国,几百万地主、“反革命”被轰轰烈烈地屠杀,没有任何阻力;在四十年前的中国,数千万人成为饿殍,无声无息;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国,一个人仅仅由于出身就会被抄家、驱逐、监禁甚至虐杀,由于一首歌甚至一个字写错就会被监禁,由于言论或一篇文章就被枪杀,司空见惯。在那种封闭的环境中,绝对不可能存在非暴力抗争。一切反对者都会被明目张胆地,或者悄无声息地消灭掉。
正因为中国的经济已经极大地依赖国际贸易,互联网使得信息传播极其迅速,政府无法再全面封锁真相,才使得残暴得以及时曝光,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并受到经济制裁的威胁,迫使伟光正不能放开手脚进行大规模屠杀。而在十三年前的中国,十四年前的缅甸,同样是和平示威,政府军却能够毫不犹豫地射杀数百手无寸铁的示威者。
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的新闻资源被政府垄断,互联网的封锁越来越严,对于基层政权的暴政,就不容易及时揭露,而且受害者也未必能引起足够的同情和支持。所以才会有“严厉打击上访”,专门针对百姓这种非暴力抗争途径的恶行才会普遍存在。而中国最广大的农民所承受的苦难最深重,农村基层是中国社会矛盾最尖锐的地方。跟农民相比,城市平民虽然有某些特权,他们同样受到政府的压迫,同样处于无助的状态。
那些横征暴敛、鱼肉百姓的恶霸贪官为逼取苛捐杂税,胆敢大量拘禁无辜百姓,毒打甚至枪声他们;胆敢明目张胆地入室抢夺财物,逼死人命;胆敢侵吞公共财产,制造冤案陷害查帐的村民,甚至胆敢托啄鄙保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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