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色狼教师强奸猥亵八名10岁幼女

今年7月11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扎兰营子乡汪四小学学生小华(化名)给母亲写了一封信,信上说:“妈妈,女儿对不起您,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现在已不是您的女儿了。两年前,班主任于老师用殴打、恐吓等手段,在课间和自由活动时间对我们动手动脚,糟蹋我们,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接到信后,小华的母亲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当天晚上,小华母亲又来到与小华在同一班的小娟(化名)家,委曲的小娟哭泣半天才说出她的遭遇与小华的一样。第二天,小华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
  
经过调查,2000年夏至冬季期间,现年48岁的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扎兰营子乡汪四小学教师于利,在任三年级班主任时,利用课间和自由活动之机,对三年一班8名10岁左右的女学生进行多次奸污和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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