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警督唯利是图 收黑钱私放犯人

据洛阳日报报道,2001年11月中旬,郭太平、杨攀攀等人到南昌路大张量贩集体宿舍,以喝酒为名将该量贩保安员梁红都骗出,并将其殴打致伤,当场抢走梁的诺基亚5110型手机及钱包。作案后,郭太平、杨攀攀即被保安总公司抓获。
  
洛阳市公安局三科一级警督张发亮明知此2人系抢劫犯罪嫌疑人,却私自决定由郭太平、杨攀攀向梁红都赔偿金钱了结此事。被告人张发亮收取郭太平200元、杨攀攀500元后,即将两人放回,而没有将二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收杨攀攀500元钱,张发亮私自扣留,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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