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这种党内专制体制,每一届代表大会都是由前一届中央越俎代庖,烹制好了新一届中央的候选名单交给代表们来画圈。但至少在表面上,还把这种名单叫作“建议”,至于新一届代表和委员们愿不愿意接受,还不能强迫。因为这不光有关代表和委员个人的人格尊严,而且还要顾及党章的规定。既然叫“选 举”,总得尊重选举人的意愿。
但是江核心这一次真的“与时俱进”,来一个“创新”:谁不和他这一届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要“及时、果断做出组织处理”,“该下的下,该撤的撤”。
新一届党代表大会一开会,老一届中央就得交权。老一届中央必须向大会报告工作,请求审议。大会可以批准这个报告,也可以推翻这个报告,自己另行作出政治决议。至于新一届中央都由什么人来组成,那更是代表大会份内的事情。大会代表有权决定,要选谁就选谁。
但是江核心一意孤行,非把自己炮制的“三个代表”强加给十六大不可,非把自己提的名单叫十六大一定选上不可,而且还规定得票率要达到百分之多少。这已经是对十六大权力的公然侵犯!是对党章的肆意践踏。然而这还都不稀奇,最稀奇的是这个第五十五号政治局常委的决议,对于不按江核心这个十五届“中央的部署”去开好十六大的人,居然要进行手术处理:“该下的下”,“该撤的撤”,这不是自有共产党以来旷古未有的奇闻吗?
上一届的党中央对下一届的党代大会和党中央控制到这个程度,以致于到了事先动用组织手段来清洗异己,那还要召开十六大做什么?那不纯粹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这是江泽民在北戴河会议上惨遭挫败之后,老羞成怒的结果,所以才气急败坏出此下策。但是北戴河会议实际上是十六大的预演。江泽民在北戴河听到的是四面楚歌,难道过了三个月,到十六大的时候,那四面楚歌就能变成山呼万岁吗?
背景资料: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原来企图通过北戴河会议统一思想,但事与愿违,分歧并未消除,而且暴露得更明显了:
(一)对十六届政治局委员和常委人选争持不下。
(二)各地方和中央部委对中央委员名额,争议很大。
(三)对政治体制改革、机制改革方向的争议,涉及到已发下的十六大工作报告第五稿的主题。
(四)对三个代表思想理论的认识─暴露出较严重的问题,多数地方都是搞形式。
(五)关于江泽民退留的争议照旧,并且加深了党内军内的矛盾。
基于上述五个大问题未能解决,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十六大推迟到十一月召开的第五十五号决议。该决议称:这是为了“更广泛更深入地”吸取党内外意见,为了使十六大成为“划时代”的会议。该决议强调:十六大和十六届一中全会,要“确保”党的有关决议、党的工作报告、组织人事安排等议程,得到基本一致的支持,并要求:把工作要点深入到部委、地方,落实到每一个团(组),落实到每一个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十六大代表个人身上。该决议又要求:政治局常委、委员,省、部主要领导,要有针对性地下去做工作,做不通的,抵触性大的,会给十六大造成干扰的,会给本地区、部门造成消极、损害影响的,要及时、果断做出组织处理:该下的下,该撤的撤,该暂停的暂停。一切工作和目的,为了党的十六大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确保”和党中央的部署“高度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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