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将"选出"中共新一届最高领导机关

中共政治局全体会议决定十六大自十一月八日起举行,十六大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简称,而全国代表大会则是中共最高领导机关,具有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重要职权。

至于中共最高领导层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军委、总书记等,将会在十六届一中全会选出。

按中共十五大党章第十九条规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每届党代会举行之后,中共都会随即举行该届第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按十五大党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全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政治局常委中产生。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政治局常委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总书记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此外,备受外界注意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也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所以十六大及十六届一中全会,将决定中共最高领导层重要人事及路线,因而深受各界瞩目。

  至于十六大的会期是否延期的问题,按照中共十五大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十五大是在一九九七年九月举行,依理十六大也应在九月举行,但由于今年中共总书记江泽民预计在十月下旬出访美国,并参加APEC非正式领袖会议,中共如将之视为“非常情况”,使十六大会议稍加延期,可不算违背党章,反正解释权操在中共中央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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