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法官、南宋法官和香港的黄法官

两千多年前的秦朝有一个叫赵高的阉人,在秦始皇的宫中服役。他非常善于背诵秦朝律令,后来被秦始皇任命为中车府令,教秦始皇的少子胡亥判决讼狱。赵高知道秦始皇性格,遇着刑案,总是严词锻炼,即使犯人没什么罪,也说他死有余辜。始皇父子都称赵高为忠臣。后来,赵高帮助胡亥窃取了皇位,成为秦二世。之后二世又叫已升为郎中令的赵高审问二十多位公子、公主的谋反案。法官赵高再次施展才能,判所有这些人死刑。后来,赵高又害死了丞相李斯,自己当上了丞相,权力比二世还要大。这时赵高演出了著名的“指鹿为马”的杰作。有一天他告诉二世说要进献一匹马,二世一看,说:这是一头鹿呀。赵高硬说是马。于是二世就反复问左右侍臣,最后有几个大胆的人鼓足勇气说是鹿,结果这些人后来都被法官赵高判为死罪。

历史又过了一千多年,到了南宋。宋军的年轻统帅岳飞即将率兵直捣黄龙府,丞相秦桧怂恿昏君赵构以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飞退兵。之后秦桧买通岳飞部下王俊向枢密府投诉岳飞谋反,并逮岳飞和养子岳云下狱。当时的大理卿周三畏看到岳飞背后的刺字:精忠报国,也素知岳飞的忠义,不想助纣为虐,挂冠自去。于是,谏议大夫万俟□成了法官。万俟□对岳飞酷刑拷打,但岳飞坚强不屈,众大臣也为岳飞呼冤,可是万俟□仍然炮制伪证,并在岳飞曾经说过的话中吹毛求疵、深文罗织,最终岳飞被毒死在风波庭,岳云和部将张宪被斩首。当时秦桧气焰遮天,各地都为他建生祠,法官万俟□一定也说过歌功颂德的话,不难想像,他可能在拷打岳飞时嘲讽地说:虽然你背上刺着“精忠报国”,但真正精忠报国的是我们秦大人。

历史又跨越了近千年,我们的目光聚焦在回归大陆五年之后的香港,一场审判在这里进行。16位来自瑞士和香港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140平方米的区域,占据了不足7平方米的一隅,和平抗议大陆独裁者虐杀无辜的暴行。可是他们被近60名香港警察暴力抓捕,并在之后被告“阻街”、“袭警”,这是如此一目了然的诬告,可是在之后旷日持久的审判中,香港法官黄汝荣一再偏袒检控官,并对辩方律师恶言相向,走完过场之后,宣判香港警察的指控全部成立。黄汝荣谩骂辩方律师应该“FIGHT LIKE A MAN”(像男子汉一样战斗),他自己却屈服于大陆独裁者的政治压力,出卖自己的良知,出卖香港的一国两制,哪里有一点点男子汉的样子。

黄汝荣在宣判时极尽吹毛求疵、深文罗织的能事,比如他在法庭上说:

“第2证人称,他从X年X月X日到X月X日没有见过有人从160号的正门出入,所以不知道这样做会阻碍别人。但他又称此前谘询过律师,在此示威算不算阻街,律师答不算。请问如果你从来不知道有人从这里进出,你为何又那么小心地去寻求律师的意见呢?这就证明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阻街。”(这段说词引自新浪网新闻)

黄汝荣的这段话比赵高、万俟□还富有想像力。假如他要判决一个人制造车祸的话,他可以说:

“第2证人称,他从X年X月X日到X月X日没有见过有车辆或行人在XX街十字路口通过,所以不认为自己开车经过该路口会造成车祸。但他又称此前看过红绿灯,发现是绿灯。请问如果你从来不知道有人从这里通行,你为何又那么小心地去看红绿灯呢?这就证明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车祸,所以他犯有制造车祸罪。”

黄汝荣在判决中充份发挥了他深文罗织、强词夺理的天才,他还质问法轮功学员闭目打坐怎么知道有没有阻街?这话实在可笑。难道法轮功学员没有耳朵吗?难道法轮功学员不会偶尔睁开眼睛吗?他们又没有在睡大觉。还有,法轮功学员遭受警察暴力被医生开了止痛药不予采信,可是香港女警装模作样的怪叫却被认为是真实的。

好像这还不足以证明黄汝荣的天才,他在最后说:

“很讽剌,尽管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警务人员是‘法轮功’成员,但警方当日及在庭上的表现,显示警方一直保持真、善、忍。” (这段说词也引自新浪网新闻)

笔者以前喜欢读武侠小说,主人公往往是善良、木讷的男孩,而男孩在险恶的江湖历程中往往会遭到奸滑之徒的陷害、嘲讽,木讷的男孩往往急得说不出话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到黄汝荣的话都会有这种感觉。

香港警察上演“羊吃狼”的诬告案代表了他们的“真”。香港警察把140平方米区域中的占地不足7平方米的请愿强行驱散代表了他们的“忍”。香港警察在中联办前暴力抓捕法轮功学员、在香港海关暴力遣返法轮功学员代表了他们的“善”。

假如黄汝荣在大陆任职,他一定会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腥风血雨的残害说成是“春风化雨”的“关怀”。

假如黄汝荣是秦朝的法官,他一定也会把“鹿”说成是“马”。

假如黄汝荣是南宋大理寺的法官,假如他被秦桧指令审问岳飞,他在宣判岳飞谋反成立的时候一定会说:

“很讽剌,尽管秦桧大人没有在自己的背上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字,但从秦大人的表现,显示秦大人才是真正的‘精忠报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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