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妖魔化美国的可耻下场

8月8日星期四,一则来自美国的消息悄然出现在中国官方报纸(呵呵,中国的报纸那一张不是官方的呢)的国际版上。这则新闻只占据了豆腐块大小的版面本身并不太引人瞩目(我怀疑很多人可能都没有注意到它),引人瞩目的地方是刊登这则新闻的中国官方报纸之多。随手略数了一下,仅在我们这个中等大小的城市,就有《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南宁晚报》《广西日报》《当代生活报》等数家官报刊登了这则新闻。这样一算,全国登有这则新闻的报纸怕是有铺天盖地之势了。

这到底是一则怎样的新闻呢?

原来,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匹兹堡一名23岁的女人斯法特尼.史密斯把她刚生下的一名女婴过在一条脏毛巾里放入垃圾袋后弃置在一个集装箱内,17个小时后这名女婴被人发现并被救活。当时的气温高达32度。女婴的生母史密斯为何弃婴没有交代,但她已被警方拘捕,面临谋杀指控。

就这么简单。

真正不简单的是我们的媒体那不约而同的妖魔化美国的能力。他们抓住这条新闻,就像落水的狗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不惜余力在那瞎扑腾,大有那不把这一汪清水搅成一股浊流就誓不罢休之势。其实,说破了,他们这样不约而同摆出齐上阵的架式无非是想向国内的公众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看看,号称人权卫士的美国社会人权状况实在糟糕”。

美国的人权状况真的有那么糟吗?我不否认这则新闻的真实性(尽管我在圣匹兹堡最主要的媒体网站www.sptimes.com上查了半天也未见有关此事的报道)以及其给美国人权现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新闻行当里有句话说得好,“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意思说的是发生机率很少的事件才有报道的价值。试想,假如美国社会三天两头、隔三差五地发生这样的事,美国人民早就应该习以为常,媒体也不会有报道的兴趣。因此,国内媒体对这样一起如此简单的弃婴案大肆渲染,恰恰向我们国内的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传递了这样的信息:这类事情,在美国应该是很少发生的。这大概是那些只知道瞎起哄的“喉舌”们所始料未及的吧。

既然“喉舌”们有心以弃婴案来衡量一国的人权状况,那不妨也看看在这方面我们自己又做得如何吧,是不是真的有对别人指手划脚的资格了呢。随手以“弃婴”一词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搜索,得出来的结果让人吃惊不已: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2002-04-09)(记者余皓)昨天下午2时左右,一20余岁时髦女子,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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