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纪委政策研究室在今年三月间,向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提交改革现行"议行合一"党委领导体制的报告。中央政策研究室也将该报告转送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处会将报告促请北戴河会议商议。
中纪委政策研究室关于改革党委"议行合一"体制的要点是,同级党委组织中,分设党委会、执委会和纪委会。将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权力适当分离;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县以上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闭幕后,设党代会常设机构。党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党代会常设机构汇报工作,党代会常设机构也可以主动向党委提出政策质询;党代表有权在每年的党代会上,对党委会所有成员进行质询、批评,如果有一定比例的党代表联署,就可以提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领导。
中纪委的报告中指出,推行这项改革是按一定步骤进行,首先是在煤矿、化工等不同领域进行试点,再于几个县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行做准备。其次,在总结试点经验后,提请北戴河讨论,是否列为十六大政策改革的内容。
报告称,这项使中共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立的党领导体制改革,只在县到省级党组织推行。中央则保留目前民主集中制的中央集权领导。
这项改革虽然在北京政界获得好评,却遭到中共党内一些人反对,认为尽管中共一再表示政制改革不会照搬西方的两院制与三权分立,但将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离,无异于三权分立。
(新闻自由导报 8/7/2002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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