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受审“妙论”

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分公司一名副科长被控4年内贪污索贿85万元,但他在法庭上竟理直气壮说其中26万元是别人给他的“奖金”。昨天,这宗贪污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到2001年期间,罗广文代表经某石油公司向增城某私营石油公司购买石油的过程中,向该私营石油公司的负责人田某、刘某、潘某等人索要贿款40余万
  元,此外还单独向田某索要贿款15万元。另外,罗还贪污公款30多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罗文广对自己的贪污行为辩称,26万余元的款项是某石化公司作为“奖金”奖给他的,并且这些钱都用于了公司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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