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告有十几个化名
昨天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邹萍等6名女子抢劫盗窃案,记者参与旁听后,发现6名被告有1到3个化名,搞得公诉人在向法庭宣读6人作案案情及证据时,被十多个化名搅得头疼,不得不多次当庭向的6名被告人核实案中人的身份。
如被告人邹萍,化名汪阿丽、李梅、“小梅”,1969年2月出生,汉族;被告人林萍,化名林春岚,1971年5月出生;被告人桂小玲,化名王梨,1971年5月出生;被告人丁荣萍,化名丁永琴、丁琴,1971年10月出生;被告人邹庆霞,化名翁丽,绰号“霞么”,1981年出生;被告人李林,化名刘文静,1982年4月出生。6人分别来自河南省光山县和罗山县。上述6人在珠海作案其间,从不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
庭审其间,当记者要对6名被告拍照时,她们都躲避镜头。
以按摩为名伺机下药
据公诉机关称,2001年5月27日晚9时许,被告人桂小玲伙同叶丽霞(另案处理)在珠海市拱北华丽宫酒店620房内,由被告人桂小玲以按摩为名,引开台湾人黄水发的注意,叶丽霞往啤酒中放入药品,乘被害人喝啤酒昏迷后,抢去被害人随身的美金800元(折合人民币6456元)、台币11000元(折合人民币2626元)、港币750元(折合人民币776元)、人民币2300元和诺基亚3210型手机一部、卡地亚牌手表一块,物值人民币33000元。
2001年7月19日凌晨,被告人邹萍伙同孟娟等人(另案处理)在珠海市拱北交通大厦505房内,由孟娟等人为被害人简诗煌、简逍遥、陈庆璋按摩,被告人邹萍将掺有药品的炒粉给被害人吃,乘被害人昏迷后,抢去被害人的人民币5700元、台币30000元(折合人民币6843元)、美金1000元(折合人民币8070元)、金戒指一枚、劳力士手表一块、摩托罗拉868型手机一部,物值台币103000元(折合人民币23494元)。
记者旁听时发现,邹萍等6名女子把作案地点都选择在珠海拱北等外地游客相对集中的地区,且主要瞄准从台湾来的游客下手。作案手段几乎全部是以提供按摩为名,先引客人上钩,然后给客人提供放过迷昏药的水喝或米粉吃,要么几人在给客人按摩其间相互掩护配合,抢走和盗走被害人的钱财,而且成功率很高。在2001年5月底至2001年9月初就连续作案近十宗。
见绿色粉末服务员报警
2001年9月3日凌晨4时许,邹庆霞、桂小玲、林萍、李林林伙同叶丽霞等人在珠海市拱北鸿都酒店312、313房内以为客人按摩作掩护,桂小玲伙同叶丽霞跑到酒店外一餐厅要了几个米粉,两人将随身携带的迷昏药拌入米粉内,然后送往鸿都酒店312、313房。
事隔不久,一名女子用手机打电话给鸿都酒店大堂值班人员说,她是酒店附近一餐厅服务员,她看到两位小姐在她们餐厅要了米粉后,往里面放了一些绿色的粉末,并让餐厅服务员将这些米粉送到鸿都酒店312、313房去,她怀疑其中有问题。酒店马上报警,并前往查看,发现彭双广、李盛祺已吃了林萍、邹庆霞、李林林喂的米粉,且已昏迷,3人正准备抢劫财物,被赶来的保安和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了解,上述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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