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际上是在引导人们往“海外敌对势力”的思路上引导。
果不其然,香港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东方日报》7月11日报导,中央电视台六月底有人插播法轮功宣传节目后,北京当局进行了大规模的严密调查,在广东某地查获两部高科技移动干扰发射车,两部发射车相信是经特别管道走私偷运入境。有关方面正追查一条秘密通道,该通道类似据说是“六四”后,美国中央情报局背后支持偷运民运人士出境的“黄雀行动”通道。
首先,《南华早报》一怀疑在中国境内移动车辆上有高科技设备,《东方日报》那里就有了结论:中共“在广东某地查获”了。《南华早报》一怀疑是外国所为 ,《东方日报》就说是“经特别管道走私偷运入境”的,“该通道类似”“美国中央情报局背后支持偷运民运人士”的通道。
江泽民仇视美国不是一天两天了,从江泽民要求用五亿美元的贸易逆差引渡法轮功创始人回国遭美国拒绝后,新华网哪天要是不挖苦、讽刺、讥笑、谩骂美国,那天一准是网被黑了。
据最新一期《亚洲周刊》报道,这宗被视作“有预谋、有组织、有背景的国际性高科技政治犯罪事件”引来北京高层高度重视,现正紧密侦查。当局于广东查获两部移动干扰车时,已经“人去车空”。
同一个消息,到了江氏嫡亲网站,报导又有了点变化:“事件发生后,北京有关部门经过大规模严密侦查,终于在广东某地查获了“属于法轮功组织的”两台移动干扰发射车,但没抓获有关人员。”
首先,中共不敢说破案地点就是非常大的疑点,是否怕有人追查这两辆车存在否?怕象《焦点访谈》上谈了半天,受干扰者查无此人,受干扰的地方一查根本没有电视看。其次江氏嫡亲网凭什么证据咬定那两台移动干扰发射车是属于法轮功的?大笔一挥就破案了?那还要罗干这帮人干什么?
法律的基点是主持正义,在强权暴力下,一切维护基本人权的和平抗争都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和平抗争却都被江泽民当局指控为“违反法律”。试问世界上哪个文明国家的法律会姑息滥杀无辜人民的刽子手,而把人民伸冤、说真话的努力称为非法的呢?况且,中共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用不容质疑的口吻向世界宣布是法轮功干的,这不但不符合法律程序,而且凸显了独裁者江泽民的流氓嘴脸,法轮功完全有理由控告中共犯有诬陷罪。
不过,且慢,中共的控告状又改变了。
传干扰信号发自台湾
《联合报》从中共那里得到消息说,干扰中国鑫诺星的法轮功非法信号源又改地方了,不是来自广东某地和香港了,而是来自台湾北部山区。但台湾一名专家对这种说法非常质疑,他指,要从地面追查干扰来源,查的是间接信号,除非直接在卫星上监测信号来源,才可能判定干扰来源。卫星一旦被蓄意干扰,大多很难查出来源,有时甚至要各地电台一一关闭,才可以追查干扰信号的出处。在当地设有十多个大型天线及地面电台的台湾中华电信表示,不清楚该事件,该公司不可能也没功夫干扰大陆卫星信号。
中共排除干扰信号发自广东某地和香港的原因
为什么排除了广东某地和香港呢?原因不外两个:一是广东某地离美国太远,对今后和美国“反华势力”挂上钩太吃力;二是若此事交给香港虽最为稳妥,董建华对江泽民唯命是听,但这事董建华一个人办不了,非《凤凰卫视》莫属,可刘长乐不干。中共特务对中共的心黑手辣比谁都清楚,事情弄不好,成了“炭疽病菌邮件”事件第二,孙玉玺只是受个警告处份,那自己的哪件事拿出来抖漏一下,都不止“双规”了,中共用完了他,一宣布又揪出一个大贪官,判了刑往大牢里一丢防泄密,功劳就变成了“苦牢”,所以《凤凰卫视》罕见地宣布他们的一位主管是修炼法轮功的,为了避嫌,已送往北京工作。送没送北京咱不知道,反正堵死了中共让他们扮演主角的安排。于是香港保安局7月10日发表声明表示,警方并未接到中国大陆执法部门的协助调查要求。声明又指出,没有资料显示,覆盖讯号是由香港发放的。
报导矛头依然指向美国“敌对势力”
媒体报导没有立场,都是中立的,这不可能,新闻报导中字里行间都透露着笔者的立场。无论如何委婉都是掩盖不住的。中共喉舌报导时更是专挑被采访者话中对自己有利的部份,我说的不是转载者,而是首发者。
《东方日报》引述台湾研究卫星电子通讯科技的工程师孙海安指出,做到干扰卫星播放,要掌握到电视台所使用的卫星频率、频宽等资料,以三十米直径以上的星碟,发放比原来信号强一倍的非法信号,配合设备先进,占地甚广的地面基地台进行。不过,所有设备成本以数千万美元计算,绝不是如之前国务院记者会之中官员所说,单凭市场上买到的录影机、发射机及天线就可以做到。
这段报导暗示:只有美国有财力干这种事。
中共把任务交给境外喉舌
看到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和CCTV上的文章和节目,我觉得世界上最好当的记者就是中共的记者,不需要任何证据,只要按照江泽民集团的指示要求,坐在家里胡编乱造、胡言乱语就能混日子。
这两天中共发现自己直接骂不如转个弯出口转内销骂的迷惑力大,所以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上没有继续大量炒作卫星插播事件,这个任务交给境外喉舌了。
有几家中共境外喉舌被揭了画皮后不直接出消息了,近来中共的消息都是交由香港《东方日报》发表的,无论谁转载,消息都是从那里出去的。
干扰源又改为锁定黄海公海
世界日报7月12日A2版上以《干扰卫星电波来自黄海?》为题,转载了《东方日报》的报导。报导说,从香港《东方日报》获悉,大陆政府已锁定干扰信号的目标。消息指出,干扰信号系在公海的船只发出,地点就在山东和江苏省海岸外的黄海一带公海领域。根据大陆方面掌握材料,这次干扰电波在山东、江苏、南韩、日本之间的黄海公海船只上发出的,而有关商船可能是挂着巴拿马旗帜。消息说,为达到干扰目的,船只必须进行改装,装上先进的发射设备,发出的功率必须高于鑫诺卫星传送于卫星的信号,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在记者会上只透露干扰信号来自境外。
《东方日报》还报导,涉事的船只“据说”在中南美洲国家注册,甚至“可能”是巴拿马。
江泽民不但乱点鸳鸯谱,而且已经乱了方寸!
卫星技术知识兴许能帮助破案
世界上关于电视的制式有三种:1、美国、欧洲大部份国家、台湾用NTSC制;2、苏联为首的东欧国家用SECAM制;3、德国、中国用PAL制,德国觉得自己的卫星技术比美苏的好,最适合人看。在美苏超级大国搞军事竞赛时,中国要发展电视业,但没有能力开发,就跟着德国走也用PAL制。
那么也就是说,要插播大陆的鑫诺卫星节目必须得同样是PAL制的,而如果江泽民政府硬要锁定是美国的话,那么美国就必须得买数千万美元的PAL制设备,并且设备发出功率必须高于鑫诺卫星传送的信号, 才能达到被江泽民起诉的尺寸。
英国iCom出版社杂志《亚太星网》编辑维尔里尼则认为,单纯干扰卫星信号不难,但要截取频道,插播节目,就只有在发射电视信号的地面站内,使用运作中的系统,或是以备用系统才有可能做到。在该地面站以外地区发射非法信号,只可造成噪音干扰。
既然,只有在发射电视信号的地面站内,使用运作中的系统,或是以备用系统才有可能大面积覆盖、插播而不只是噪音干扰,那么能达到这个条件的只有中共自己。
江泽民当过电子工业部部长,如果不是酒囊饭袋的话,应该知道点这方面的技术。天安门自焚案已经漏洞百出了,如果想继续玩儿鑫诺卫星插播事件,恐怕以后让人搀着都下不了台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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