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暗娼染性病恶意传他人

南京白下警方在审理一宗普通的卖淫嫖娼案时,发现年仅19岁的暗娼身患性病,多次卖淫,且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昨天这名涉嫌传播性病的女子被刑事拘留。
  
  7月8日下午2点多钟,正在双桥门附近洗头房“上班”的齐某与“老客户”双双打车来到一家招待所行苟且之事。完事后,齐某刚准备拿钱走人,不料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二人抓获。据齐某交代,她原籍苏北涟水县,还不满19岁。去年4月,她在涟水某夜总会坐台时,被5名陌生男子带到农村一小棚子内强奸。两个星期后,齐某感觉身体异常,经医院确诊为性病。今年来宁后,由于手头没钱,她只有靠卖淫来“挣”钱看病,维持生计。据齐自己讲,她在出卖肉体时,都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齐某说,嫖客会不会被传染她管不了,反正她的病是别人传染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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