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柏林:中华民族──上帝的宠儿

从解读中外两种神话可见,中国神话言简意赅,可以口口相传;西方神话却象长篇史书,需要作经传教。厚厚《圣经》,无非是传神造万物的神话和宣传“平等、自由、博爱”六个字。听说“平等、自由、博爱”六个字是近代才发现和发扬光大的,以前根本没传教这六个字,只有残酷的宗教教规束缚、惩戒和宗教裁判所的残酷审判、惩罚。所以听说,是因为包括这次写作本文需要“神造万物”的神话,我只读过三遍《圣经》,每次都只读到开头的两三页就读不下去了。原因有二:一是
如前所述,逻辑混乱,荒诞无稽;二是文字不通顺,上下句语意不连贯。三是每章都被大写和小写的数字分割,一个小写的数字后面只不过一二句话而已。每句话都象是突然从天下掉下来似的,缺乏承上启下的文字。这不能怪翻译,对如此神圣的《圣经》,翻译一定是最好的翻译,何况我所读的《圣经》,是International Bible Atudents Association Brooklyn,New York,U.S.A.出版的,不应该存在不能信、达、雅的翻译质量问题。因此,只能怪原文质量。我想也没有理由怀疑原文质量,原文
质量差,思想性必差,成不了“圣经”。因此,只能说写作《圣经》的民族语言质量低劣。

我不懂《圣经》的原始语言和翻译成汉语前的语言,对外语也只认识英语和毛利语的皮毛。但我通过对比当前世界上最流行、最通行的英语,认为汉语语言和文字是世界上最优美、最有生命力的语言。

我不排除我有“子不嫌母丑”的感情成分,也不排除我有“谁不说俺家乡好”式的感情成分。但是,无论我怎样排除感情成分,仍然坚持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有生命力的语言。

下面就通过我对英语特点的初浅认识,对比汉英两语的长短:

◆英语是逻辑语言,是以颠倒思维逻辑顺序为特征的逻辑语言,是没有逻辑而靠硬性规定的补白语法才能明白内在逻辑的逻辑语言。因此,它颠倒语序,颠倒时空在语言中的顺序,经常把时间、地点、方式等放在句末,听完和读完一个句子才知道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它需要主语从句补充说明主语,需要表语从句补充说明表语,需要宾语从句补充说明宾语,需要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句中的某个词、短语、句子的一部分和整个句子。从句后面还有从句,没完没了。这还不够,还造出种种短语补充,短语从句补充。最糟糕的是用过去分词短语和过去分词从句修饰前面的句子。使得读一句较长的句子或听一句较长的话,必须带着研
究句子的态度认真研究才能明白其意思;没有完全的语法知识,无法明白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句子的准确意思。

但汉语,不论国语还是方言,均先报告人事物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按思维逻辑顺序表述。不需要补充报告或描述,或即使需要补充,也是另一句子的任务。与需要一大本、一大套语法书的英语相反,汉语不需要语法,也不讲语法。没有语法书,没受过语法教育,照样说出清楚明白的话语,照样吟诗作对,照样写出千古绝唱的诗词歌赋,千古传读的古典小说、史记、戏剧等等文学艺术作品──现代的汉语语法教育在中学,是从外语语法引进的;许多儿童从未读过语法照样写出让媒体发表的文章,许多文盲照样用方言创作出优美的山歌、民歌、对子、谚语、歇后语、俗话、格言等──只要思维清楚,就能造句作文。

◆英语是人人可造词汇的语言。

英语无字,最基本的语言单位是由字母拼成的词。所以,无论姓名、地名、街道名、公司名……凡是后人取的名字和名称多是字母的拼凑,只有符号意义,没有词义。没词义的名字和名称难记。但人人有权也有机会制造没有词义的名词,进入社会和文件。地名一经使用,便成永久词汇,其它名称一旦知名,便成为词典的词条。且不说英语自己的词汇因不够用而经常引进外语词汇,就是百姓制造的名字和名称,就不断地增加着人们的记忆负担。

但汉语不同,一、百姓无权造字。也无需百姓造字,祖传文字已经够用(据说有少量的字是引进佛教时补充的),不会增加百姓识字的负担。简化字是政府组织文字学者审定的,简化字反而减轻了百姓识字的负担。二、汉语取的名字和名称有意义。有意义的名字和名称好记。而且,姓氏字分两类,一类是姓氏专用字,一类是是通用字或至今仍是通用字,可取个与姓连成非常有意义的姓名。所以,姓名和种种名称都能轻松记忆、叫出、流传。

◆英语是贪污辅音的语言。英语由元音与辅音组成。元音后面的辅音最难发音:出声不行,不出声也不行,只能在口腔内做个发音动作,几乎听不到声音。好象只有贪污辅音才算准确发音。而汉语是不准贪污的,也没有语音可贪污。所以讲惯了汉语的实在很难学好贪污辅音的英语。

◆英语是变音词汇和变形词汇组成的魔术语言。

变音。英语词汇由音节组成无字,其中单音节词少数,多数为多音节词,分重读和轻读音节。轻音节很难读准。标准的英语还需连读,把前词尾音节与后词首音节连起来拼读。连读更是语音贪污。不仅难听懂,猜都猜不出来。英语还因性、数的变化而发生重读音节的变化,形成同词同义的异音。汉语发音不准是普遍现象,但并不影响意思的表达。因为汉语是一字一音,变腔不变意。

变形。在英语中,除了第二人称外,其他人称代词都因在句中的位置不同而变形。第二人称虽不变形,但不分尊称与否、不分单数与复数,没大没小,没多没少,没尊没卑。英语多数词汇缀有至少一次的前缀、后缀或前后缀,很多词汇是缀了好多次前缀和/或后缀的词汇。每个前缀和后缀都有好多的意义,就是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英语词汇是因缀而变形的语言。

实际上,前缀、后缀、词干类似于汉语的偏旁部首,一个词干加前缀和/或后缀完全是别字,需要牢记。这就造成英语词汇浩如海洋。需要刊印通用词典和各种专业词典。一大本英语通用词典的作用不如一本小小的汉语字典受用,更不能与一本现代汉语词典的功能相提并论。英语没有专业词典无法认识英语专业词汇。但汉语不需要专业词典照样懂得汉语专业词汇的字。

◆主谓结构是英语造句的最基本结构,没有主谓结构不成句子。汉语则无此要求。如,说三道四,吹糠见米,见风使舵,都可独立成句,也可顾前后加几个字成句。

◆除了疑问句,说读英语就象小孩背书、和尚念经,毫无抑扬顿挫的优美腔调。因为,它规定非疑问句只能用降调。

◆英语是压抑性很强的语言。所以,洋人的正常对话,在华人听来就象窃窃私语,就象说悄悄话。反过来,华人的正常对话,在洋人听来,就象争吵。

◆英语几乎没有自由组词的能力,而汉语则可以任你自由组词。如夫人与人夫,兄弟与弟兄,女儿与儿女,女子与子女,公路、马路、水路、大路、小路、铁路、道路、土路、泥路、石路……,火车、汽车、机车、小车、轿车、卡车、手推车……对固定的词组还可随意改字。以前面的词组为例,可以改成“指三道四”、“风糠净米、“扬糠净米”、“见风转舵”、“随风转舵”等。

◆英语没有汉语一样的成语。所谓的英语成语是指习惯了的固定词组,而这样的词组只作为造句的格式用词组,全无汉语成语的特点和用法。

◆英语没有汉语一样便于使用的谚语、歇后语、名言、格言、俗话。

◆由于上述的原因,英语便成了没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文明继承性和遗传性的语言。所以,英语的每个讲话、每篇文章,几乎全是作者的语言,纯是词典词汇的重新组合,缺乏前人的语言结晶。除了抄袭,每个语言作品都是作者的全新创作,独立于历史、独立于社会。既无法继承前人,也无法让后人继承。

但是,汉语则完全不同:

◆汉字是象形字,因而她是刻划人事物和感情特征的形象字,使汉字是字也是画,是画也是字。人类最容易记忆的是形象,因此,汉字最容易被记忆。同时,认识一个象形字,即等于认识不同角度看到的人事物特征和某种感情的特征。所有偏旁部首也都有象形意义,因此认识一字的偏旁部首,就能望字猜义,猜出个大概意思。

对于陌生词汇,只要认识各字的意思,也能望词猜义,猜个大概意思。对于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事物,都无需创造生字和引进外语。翻译外来词汇,无论音译还是意译,只要用现成的字就可表达。二十世纪中国引进和建立的所有学科专用词汇,都无需制造生字或引进外国文字补充,都用现成汉字。所以,只要基本掌握了新华字典的字汇,或基本掌握了中小学教育规定的识字指标,就不存在上大学还要识字的问题。但是对于母语为英语的学生,什么医学病名、药名,什么生物名、古生物名、化学词汇,等等专业性较强的专业词汇和术语,多半是大学生的生词。对于常见疾病名称,对于中国人,别说小学文化,就是文盲,都听得懂,说的来,病位在
那。但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却多是生词。所以在西方,考个医学生、药学生不易,需要更高的考分和智商,花更长的学习时间,下更大的苦功才行,因而医生收费也更高。而在中国,文盲可以当草药医生,小学文化可以当赤脚医生,没多少文化,跟师学徒可以成为名中医。所有医生,没有比其他同等学历的科技工作者高贵,多拿工资。至于现代律师,西方社会非法学专业出身没有资格当律师,且只能限于服务自己的专业,如刑事、民事、行政、移民或商业中的某一狭小领域;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几年自学,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及格即可,且能为各种诉讼服务;许多本科学历者连自学考试都没参加,而是当年直接报考,读几个月统考法律
法规汇编和统考指南,便通过全国律师统考,获取律师资格。很多有水平的律师并非法学专业出身,而是自学成才和直接应考的本科学历者。他们所以能成高水平律师,原因不是法律易学,而是汉语易学,是汉语的精练导致了法律条文的精练。

◆汉字,因为是象形字,所以又能通过对汉字的象形解读,重温重现人事物和思想感情特征的方法得到印象深刻的人事物形象,可以通过科学发现方法对前人似是而非的解读进行纠正,得到正确解读,发现某些字表示的真正形象。如本书通过对“月”、“明”两字的象形解读,发现了看似不象形实则象形的“月”“明”两字真相;秩缤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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