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敛财10年够开一家博物馆
2002年5月27日,原中共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王天义经济犯罪一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人王天义的全部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人们从公诉机关提供的大量证据中看到,王天义同那些疯狂聚敛钱财的贪婪者有所不同,他的主要特点是收藏文物古董。可以说,古董在王天义一步步向深渊堕落的“毁灭”档案中构成了一级级台阶。
属下干警搜查犯罪嫌疑人,他常问经办人“有没有线装本”
王天义收藏文物已10多年。他在温州市球山花园小区购有4套高级公寓,均位于顶层。王将东面两套用作居住,西面两套专门陈设珍稀古董和名贵字画。西面房入户的楼梯口装上铁栅栏,常年“铁将军把门”,造成无人居住的假象。王天义每次进出其藏品室,先从东屋上到楼顶平台,再由平台翻到西面房的楼顶、入室。他聚敛的文物都是从这条通道进出,外人难以发觉。
对王天义的藏品,可大致分类如下:
字画195件,包括齐白石、张大千、潘天寿、吴昌硕、任伯年、谢稚柳、弘一、李可染等众多书画家作品;
古瓷器23件,如清雍正霁红小杯、青花缠枝莲小罐、青花灵芝纹瓜麦小罐、清粉彩花卉过枝碗,清乾隆青花八宝纹香壶等;
此外,还有西方艺术品4件,鸡血石5块,邮票3本,银圆457枚。再就是其它各种文物352件,古陶器220件,贵重首饰48件,名表5块,名酒(法国路易十三、茅台等)261瓶;金币38枚。
王天义收藏古玩成癖,不放过任何机会。他管辖的公安部门若是搜查犯罪嫌疑人,他总是问具体经办者:有没有古董?有没有线装本?检察机关将王所藏文物送到广州、上海进行了评估。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王天义受贿钱财价值人民币183.524万元,其中文物占了重要部分。
字画文章”:我帮你免了巨额罚款,你帮我大把掏钱买画
王天义敛财时,字画是一个娴熟的道具。
1998年10月,王委托温州市某公司在北京拍得史国良的《人物四屏》等7幅(件)名人字画,共计33.385万元。之后,王向房产商林某提出需要钱款,并从林某处取走25万元后支付给拍卖公司。
1999年7月13日,王天义委托他人在北京翰海艺术品拍卖公司拍得张大千的《金碧云山图》,计人民币19.8万元。他又如法炮制,向林某讨钱,画先放在林某处,后被王取走收藏在家。
1999年底,王天义又以购画为名到林某办公室取走人民币30万元。2000年1月7日,王委托他人在北京拍得齐白石的扇画《春山图》,计人民币37.4万元。王随后指派下属将上述30万元连同自己的7.4万元,以受托竞拍人的名义汇至拍卖公司。
通过这种“以画索钱”的方式,王天义先后6次向林某索要钱款127.6万元。
王与林某的“深厚友谊”始于5年前。1997年8至9月间,王天义应林某要求,决定鹿城区公安分局向林购买40套住宅作为干警宿舍。后来,王又向规划部门的熟人说情,使林的公司少受了690万元的违章建筑罚款。1997年11月,林某第一次投桃报李,汇出10万元“购画款”。
在审理中,王天义否认127.6万元的购画款是受贿,称是“与林某合伙投资,受林某委托买画”。而实际上,不但王天义拿不出“合伙”的根据,而且林某根本想不到会在文物上投资。他在公诉机关调查时说:“王天义说要30万元拍一把扇子,我同意了。过了一阵,那扇子拿来一看,我实在看不出好在哪里,值这么多钱。”
法院获得的大量证据充分显示,王天义的辩解实属狡辩。
字画成了“鸽子”,卖出去转一圈儿,带着钱款又回到主人手中
在做尽“字画文章”方面,厚颜无耻的王天义还发明了让人目瞪口呆的“放鸽术”。
1997年3月,原为分局纪委干部的滕某为感谢王天义的“照顾”,委托姚某购买一幅字画送给王天义。充当“中人”的姚某却从王天义处购买一幅价值1万元的字画,并连同发票交给滕某之父。尔后,滕某又将此画送到王天义家中。就这样,这幅画像王天义放养了一只鸽子,转了一圈,又飞回来。
1998年6月,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检查组对鹿城分局五马派出所暗访,发现该所关押者有超期留置及体罚现象,即通报给鹿城分局。王天义表示要严肃处理。五马派出所所长杜某从姚某处得到“送画消灾”高招。姚、王二人再唱“双簧”,称以3万元高价“购”画一幅,以2.86万元卖给杜。杜买来后旋即“进贡”给王天义。就这样,“鸽子”在三个人之间兜了一圈,又回到王手中。
据检察机关调查,王天义以“放鸽子”形式共收受到贿赂的“卖画款”达11.7万元。
东窗事发,求神问佛;法庭审理,还摆派头
2000年4月间,温州市纪检部门发现王天义涉及违纪问题。4月6日、7日、10日先后找王天义谈话。王天义感到不妙。平时就有“问佛行事”习惯的王天义,惊恐地来到个体户林某处,叫林“问问佛”。林某“问佛”后说被抓的人在“里头”讲到他了。王天义很紧张,匆匆逃离温州,最后蛰居上海观察动向。
4月26日,温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天义立案侦查。一张无形的法网撒开来。
此时,逃匿在上海的王天义又叫林某“问佛”:“某某人保(他)否?”“(自己)逃(出国)还是留(在国内)?”“那些字画怎么处理?”“有人问起字画价格怎么回答?”……
如此“问佛”,已经荒唐到了可笑的地步。而在法庭审理中,王天义居然还端派头、拿架子,在答辩中不时冒出“我同意”、“我研究研究”等套话。据透露,王天义在被捕后还提出“量刑在10年以下”等让人哭笑不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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