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官“应该”贪什么?
骨灰盒是不祥之物,争着要的人几近得了神经病。但骨灰盒是死的,人是活的,广东省澄海市民政局5名原负责人就把骨灰盒“盘”活了。他们通过截留骨灰盒销售收入和收取生产骨灰盒的厂方加价让利款的方式,获得72万元。其中,局长唐某、副局长蔡某等各得赃款10多万元(6月25日《法制日报》)。也许是这等事世所罕见的缘故(准确地说,少有发现),报道所使用的标题颇为惊诧:《赃官太黑,“盒儿钱”都贪》。但惊诧中,显然还包含着情感的因素和价值的取向:(有什么不好贪的),连“盒儿钱”都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们“一厢情愿”地徒唤惊诧,其实也是我们自己犯了主观主义的毛病,我们怎么就不设身处地地为澄海市5名原负责人想想,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人家“靠”着骨灰盒,不“吃”“骨灰盒”“吃”什么?难道人家不想像四川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那样,有人送一辆价值57万元的凌志IS200型轿车兜兜风?不想像胡长清那样,得到268个品种600余件赃物,包括劳力士手表、袖珍摄影机、笔记本电脑、白金钻石领带夹、名人字画、文房四宝等贵重的及雅致的物品?
对于贪官的划分,有大小之别;对于“贪”什么的问题,不存在可“贪”这个,不可“贪”那个之说。古今中外,大凡贪官,只要能捞到手的,什么不能捞?什么没有捞?不久前,媒体披露的贵州省雷山县原县委书记(后调任黔东南自治州政法委副书记)的王秀成,与澄海市5名原负责人就是志同道合者。王秀成就曾向手下人廖庭贵收受过价值3000元的棺材两具。想得通吗?你想不通,反正王秀成想得通,王秀成不这样做,可能就死不瞑目。至于贪污挪用扶贫款、救济款、送温暖工程款等,也没听谁说过贪污挪用后,如何如何寝食不安、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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